主要职责
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使命导向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研究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任务,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更多+
院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科学技术界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思想库,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与高技术综合研究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国科学院成立。建院70余年来,中国科学院时刻牢记使命,与科学共进,与祖国同行,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人才辈出,硕果累累,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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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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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前不久,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明确了人工智能治理的框架和行动指南,既回应社会上对人工智能的种种担忧,又为这一方兴未艾的技术保留了足够的创新空间。这意味着,正在快车道上飞奔的中国人工智能多了一部“交通法规”。
近几年,人工智能突破学界、业界的小圈子,“飞入寻常百姓家”。无人驾驶、智能机器人、刷脸支付……人工智能在交通、零售、安防、医疗、金融等行业多点开花,真真切切地改变着我们的日常生活。许多高校纷纷设立人工智能专业,资本大量涌入人工智能领域,互联网企业争抢人工智能人才……伴随着整个社会的热切期待,人工智能迎来发展“黄金期”。
在释放巨大应用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同时,人工智能的推广使用也产生了一些“副作用”。个人隐私信息被非法采集、无人驾驶汽车失控、利用大数据实施精准诈骗等,已开始露出苗头;“人工智能可能拉大数字鸿沟、取代工作岗位”的猜测,也引发了一些担忧。
人工智能概念诞生的60多年来,“人工智能会否威胁人类生存”的争论从未停歇。作为一项影响深远的颠覆性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不可小觑。特别是在人工智能进入实用的新阶段,鼓励创新和规范应用必须双管齐下。人工智能一旦偏离“车道”,可能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对于人工智能,不可心存“先发展、后治理”的侥幸心理,直到问题出现或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再“亡羊补牢”,可能会沉疴难消。人工智能治理机制的建立本来就落后于技术发展的步伐,只有及早对已出现或潜在的公共安全、道德伦理等问题进行协调、处理、监管,才能使人工智能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就是专家们针对这些焦点问题开出的“药方”。我国已是人工智能发展大国,尽早立下“包容共享、敏捷治理”等规矩,将为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纵观人类科技发展史,每一项新技术的出现,总会有人欢喜有人忧。在人工智能处于飞跃发展的紧要关头,校准发展方向更显紧迫和重要。善治才能有“善智”,我们不但要在技术和应用方面敢于领先,也要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建设方面率先探索,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贡献自己的力量,让人工智能更好地服务全人类。
(作者为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智能感知与计算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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