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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系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研讨会召开

2016-11-16 沈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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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科技部联合下发的《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切实推动中科院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1115日,沈阳分院组织召开了沈阳分院系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研讨会。

  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副局长陈文开围绕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工作面临的形势、科发局“十三五”重点工作及中科院近期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作了全面详实的解读。

  会议听取了辽宁省和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主题报告,系统各单位就科技成果转化细则制定工作进行了汇报。大连化物所“春圃基金”的经验做法引起了与会人员的浓厚兴趣。大家围绕“三权下放”、横向课题管理、离岗创业、兼职取酬等具体问题进行探讨,谈问题、讲做法,集思广益,更为深入地理解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

  沈阳分院院长韩恩厚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序列,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依靠科技,中科院研究所要担当社会责任。中科院提出“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的办院方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就是对社会责任的担当。他要求分院系统各单位要加快各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细则的制定,推动好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他建议各单位在制定细则的过程中要处理好科研人员安心科研与离岗创业的关系,处理好研究所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实施细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处理好研究所转化的经济效益与服务社会的社会效益的关系,处理好无形资产与科研人员现金投入的关系。

  他指出,系统内各单位通过研讨对细则的制定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强调分院系统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同地域同领域的单位在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的实施细则时要相互借鉴,分院也将视情况再组织各单位进行深入研讨。同时分院也将就各单位集中反馈的问题、政策需求与地方政府进行积极沟通,更好地推动沈阳分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会议由沈阳分院副院长马越红主持。  

打印 责任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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