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使命导向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研究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任务,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更多+
院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科学技术界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思想库,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与高技术综合研究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国科学院成立。建院70余年来,中国科学院时刻牢记使命,与科学共进,与祖国同行,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人才辈出,硕果累累,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更多+
院领导集体
科技奖励
科技期刊
科技专项
科研进展/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中国科学院学部
中国科学院院部
语音播报
9月16日下午,杭州市副市长张耕率杭州市经信委、科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调研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苏州市副市长徐美健等陪同调研。
在苏州纳米所展厅,张耕一行听取了苏州纳米所院地共建背景、科研工作、平台开放、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基本情况介绍,重点就苏州纳米所的体制机制、地方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扶持政策以及苏州纳米所公共服务平台开放运行的创新做法进行了深入了解,并观看了相关科研成果展示。
纳米技术在引领苏州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给张耕一行留下深刻印象,他对苏州市和苏州纳米所在推进科技发展中的一系列创新举措给予积极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网站标识码bm480000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
电话: 86 10 68597114(总机) 86 10 68597289(总值班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