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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合肥研究院

2015-05-15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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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国家科技部副秘书长徐建培一行到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调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的出台征询合肥研究院从事科研开发及科技管理人员的意见。合肥研究院党委书记王英俭、副院长江海河及各研究所(中心)分管领导和科研办主任、创新院负责人、科技发展处等二十余名相关人员参与座谈。会议由江海河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由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实施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新的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下,现行法律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科技成果转化的新需求。此次修订就是要结合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结合市场需求,保护知识产权,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王英俭结合合肥研究院多年来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实际,提出新的成果转化法应该充分考虑法律与各种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之间的一致性,具有可操作性;科技成果转化要充分考虑单位、团队、技术转移机构之间的关系。江海河对近几年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从方法、成效、问题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其他参会人员也积极献言建策,围绕科技成果在实践中进行资产评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应当在给予科技人员奖励和报酬后再纳入本单位预算,还是应当先统一纳入预算再给科技人员奖励和报酬、对奖励和报酬以外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是否可做其他用途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并希望通过新的成果转化法的实施,消除各种束缚和桎梏,更好地保障科研人员的权利和利益,激发科研人员的智慧产生乘数效应,最大化发挥科学技术应有的价值。

  会后,阚珂一行参观了环境光学中心和EAST大科学装置。

座谈会现场

参观东方超环实验装置

参观安光所环境光学中心

打印 责任编辑:麻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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