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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所与海沧区人民政府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2015-04-27 城市环境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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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日,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与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召开科技合作座谈会暨科技合作签约仪式。海沧区常务副区长吴新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城市环境所副所长陈少华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科研人员代表等参加座谈和签约仪式。吴新奎和陈少华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双方将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发展领域开展全方位持续性的科技合作,推动科学研究、产业改造升级、成果转移转化与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美丽海沧、活力海沧建设。双方主要在海沧区“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与相关技术规范、大气复合污染控制研究、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海沧区转移转化、“两岸三地”科技合作交流与技术转移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工作。  

  座谈会上,陈少华介绍了研究所的基本情况,海沧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海沧区生态文明建设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 

  城市环境所顾问赵景柱在讲话中指出,城市环境所作为院地共建的研究所,有责任和义务为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做贡献。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把规划、建设和管理融为一体,提高管理水平,使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低成本、长期高效运行。希望双方以框架协议为基础,从具体的示范项目做起,加强交流合作。  

  吴新奎指出,建设美丽海沧、活力海沧,依靠传统的手段已难以满足,必须应用新的技术、手段和产品支撑,城市环境所的研究方向和成果与海沧区的需求契合点很多,合作的空间巨大,今后要加强和城市环境所的合作,借力城市环境所的科研和人才优势,加快海沧区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  

  座谈会前,吴新奎一行参观了城市环境所仪器设备试验中心和数字城市环境网络研究中心。 

签约仪式现场

打印 责任编辑:麻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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