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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院召开落实中科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工作座谈会

2014-12-06 沈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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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为主要内容的中科院沈阳分院系统档案工作座谈会在沈阳举行。

  院档案馆常务副馆长潘亚男介绍了全院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解读了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大连化物所、金属所、沈阳生态所、沈阳自动化所、海洋所、青岛能源所、烟台海岸带所和沈阳分院等8个单位分别就贯彻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与会人员还就本单位落实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希望院层面予以解决的共性问题等进行了交流研讨。

  院档案馆馆长张薇认为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重视对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整改工作比较具体到位,并就相关研究所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解答。她强调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是中科院对落实国家档案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院级纲领性文件制度,各研究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院档案馆将切实履行全院档案工作行政管理和业务建设职能,安排组织各种有针对性的全院专题培训,加强组织档案共性问题研究,反映并呼吁推动全院层面需要解决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沈阳分院副院长徐岩表示,沈阳分院将认真履行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中所要求的分院在组织协调本地区档案工作、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活动等方面的职能。他要求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院档案工作实施意见,提高各级人员重视档案工作的意识;要加快档案工作的制度化和流程化建设,同时加快二期档案进馆试点单位的档案数字化工作进程;档案专职工作人员要提升业务能力,积极争取参与院档案工作研究,大力探索本单位档案编研与利用,为研究所分类定位改革和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服务。

  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档案工作主管所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等30多人参加会议。

打印 责任编辑:冀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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