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科学院建院70周年贺信中作出的“两加快一努力”重要指示要求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中国科学院办院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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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海斗深渊前沿科技问题研究与攻关先导专项关于开放共享部分深渊样品的通知

2019-12-25 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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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至2019年,中国科学院深渊科考队在马里亚纳海沟、雅浦海沟海域执行三次深渊科考及一次“深海勇士”号载人深潜科考,获得批量珍贵深渊生物与地质样品。为组织和吸引更多的优势力量投身深海科技,在深渊科学领域做出原创性的贡献,按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协调部署,海斗深渊前沿科技问题研究与攻关先导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计划面向全国开放部分样品,包括:深渊狮子鱼、钩虾、万米深度重力柱沉积物、箱式沉积物等。

  申请深渊共享样品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样品申请。申请样品的单位和个人,需向中科院深海所专项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深渊样品使用申请书(电子文档及签章扫描件);

  2.个人简历及其他佐证相关研究方向、研究能力的材料(形式不限)。

  (二)形式查验。专项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进行形式查验。未通过形式查验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技术查验。通过形式查验的,中科院深海所专项办针对所申请使用的深海资料,在15个工作内完成技术查验。

  1.样品使用目的、使用期限、方案计划是否合理;

  2.样品库容是否符合申请内容;

  3.征求评审专家组意见。

  (四)形成批复结果。通过技术查验的,专项办完成申请书批复,并联系申请人签署承诺书,进行样品取用/分发。未通过技术查验的,将予以正式答复。

  申请人在深渊样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签订的承诺书,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将深渊样品转让、交换和发布等。

  深渊样品使用过程中,专项办根据样品申请书、承诺书等相关要求,对样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次样品开放共享申请时间为,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联系人:叶承,联系电话:15109883516)

 

  中科院海斗深渊前沿科技问题研究与攻关先导专项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打印 责任编辑:任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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