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使命导向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研究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任务,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更多+
院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科学技术界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思想库,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与高技术综合研究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国科学院成立。建院70余年来,中国科学院时刻牢记使命,与科学共进,与祖国同行,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人才辈出,硕果累累,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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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12月4日下午,国务院参事室调研组参事陈全训一行到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科控股”)调研中科院国有企业改革情况。中科院秘书长、院经管委主任邓麦村出席并主持座谈会,国科控股及京区部分企业和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国科控股副总经理王琪首先介绍了中科院企业发展情况以及国科控股围绕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制定的“联动创新”纲要在打造知识海洋与资本海洋之间“运河体系”的实施情况,并介绍了中科院瞄准世界科技产业发展最前沿,积极布局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的“三子两米一气体”等产业的进展;同时,对进一步促进中科院产业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邓麦村强调,中科院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遵循“放水养鱼、纲举目张”原则,积极推动产权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国科控股作为中科院的国有独资公司,始终坚持“国家授权、事企分开、统一管理、分级营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统一管理中科院院、所两级占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在过去的十余年中,已基本完成了全院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及企业股权社会化改革,加强了院、所投资法人治理结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他强调,中科院将结合国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意见,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模式的改革,继续支持院所投资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会上,部分京区企业及研究所主要负责人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参事们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汇报和交流后,对中科院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各级管理者工作的积极、热情和干劲表示肯定,并表示将就大家反映的有关问题深入分析,撰写课题研究报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与预案,以促进更好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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