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使命导向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研究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任务,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更多+
院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科学技术界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思想库,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与高技术综合研究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国科学院成立。建院70余年来,中国科学院时刻牢记使命,与科学共进,与祖国同行,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人才辈出,硕果累累,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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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领会、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中国科学院资产管理和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以深入推进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于7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成功举办“院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三权改革培训班”。条财局局长吴建国、副局长聂常虹及财政部资产司、国库司、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有关人员出席培训并作报告,中科院管理创新与评估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作了三权改革相关培训。院属各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所领导和资产处长、院机关各部门有关人员共280余人参加培训并分组进行了讨论。培训由聂常虹主持。
吴建国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国有资产是历年财政预算资金“物化”、“沉淀”的结果,是一个单位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更是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管好用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于全面实施“率先行动”计划,推动研究所“一三五”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中科院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以来,资产规模越来越大,配置标准不断提高。但由于管理相对滞后,造成基础薄弱、家底不清甚至闲置浪费、经营效益不高等一些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聂常虹强调,在当前经济形势进入新常态、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深入实施进入关键阶段情况下,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并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院属各单位要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要做好资产清理后续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并认真梳理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要研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要提高法律意识,依法履行采购行为;要合规配备资产管理人员,提升专业素养。
财政部资产司项贤春处长、国库司薛冰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谢蓉晖处长分别就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的基本考虑、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政策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操作实务做了内容丰富的精彩报告。
中科院管理创新与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李晓轩对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的实践与挑战进行了分析。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微电子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四家三权改革试点单位介绍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培训期间,与会人员围绕报告内容并结合中科院改革工作实际进行了分组讨论,认为本次培训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并对中科院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最后,聂常虹认真总结了与会代表对中科院资产管理工作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并进一步强调了加强政策宣贯培训和单位间交流的重要性。下一步,条财局将对各单位的建议进行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抓好资产管理和成果转化工作,为推进“率先行动”计划和“一三五”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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