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科学院建院70周年贺信中作出的“两加快一努力”重要指示要求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中国科学院办院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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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办公室工作研究会章程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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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4日中国科学院办公室工作研究会理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科学院办公室工作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是中国科学院从事办公室工作研究与交流的内部团体。研究会由中国科学院办公厅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二条  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中国科学院办公室工作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探索研究办公室工作的内在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增强全院办公室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院党组工作要求的能力,提升办公室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办公室工作协同研究与交流平台;组织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承担办公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研究会设团体会员,院属单位、院机关部门均为研究会团体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参加研究会组织的研究工作、培训、会议等有关活动;对研究会的工作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遵守研究会章程,执行研究会决议;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研究工作及其他各类活动;推动研究成果的共享与应用;完成研究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研究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研究会下设若干协作片和工作研究组。

第七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1. 审定研究会章程;

2. 指导协作片和工作研究组开展工作,审议协作片和工作研究组年度工作计划;

3. 决定研究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组成,实行席位制。

第九条  理事长由办公厅主任担任。主要职责是:主持研究会工作,检查理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代表研究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条  副理事长由办公厅副主任、分院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秘书长一般由办公厅综合处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协作片和工作研究组开展工作,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理事由院机关部门综合处(办公室)负责人,分院办公室(综合处)负责人,协作片片长、副片长单位办公室(综合处)负责人,工作研究组组长、副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参加理事会会议,贯彻执行理事会决议,参与组织研究会的各项工作,支持与推动研究会发展。

第十三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在院办公厅综合处。主要职责是:

1. 组织落实理事会议定事项,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2. 负责研究会日常运行工作,组织推动年度工作计划实施;

3. 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工作协调会等。

第十四条  协作片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协作片办公室业务培训、交流研讨和工作联系,积极配合工作研究组的课题研究。

根据院属单位分布情况,一般将全院划分9个业务协作片,相对稳定。协作片设片长1人、副片长1至2人,实行轮值制,一般每两年轮换一次。

第十五条  工作研究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院办公室工作共性问题的研究,为协作片开展业务培训、交流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根据业务性质,设文书、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等5个工作研究组。工作研究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成员若干。组长一般由所局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一名由院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或业务专家担任的副组长;成员由院属单位、院机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  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协作片和工作研究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各协作片和工作研究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业务和研究成果交流研讨;审议其他重要事项等。

第十七条  协作片、工作研究组一般于每年1月底前向研究会秘书处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及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含经费使用情况),工作研究组还需按要求提交课题研究成果。

第十八条  研究会的研究成果可通过适当方式发送院属单位和院机关部门,供办公室系统学习、交流和参考。对具有广泛借鉴价值的工作经验和带有全局性、共性的研究成果,将及时向全院进行推广。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研究会的经费由研究会秘书处按程序向办公厅申请。

第二十条  研究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作片、工作研究组开展课题研究、举办会议、培训等,经费使用执行国家和院有关经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协作片经费原则上拨至协作片片长单位,经费不足部分由成员单位协商承担。工作研究组经费根据情况可拨付给课题承担单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研究会秘书处根据需要提出建议,提请理事会会议审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理事会。

打印 责任编辑:梁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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