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与科学文化 > 文明天地

北京分院召开第二次《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制定研讨会

2016-12-13 北京分院
【字体:

语音播报

  为进一步做好分院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127日,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制定研讨会。北京分院副院长王树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分院安保办初玉主持,安保协作二片组长单位电子学研究所,副组长单位化学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等安保干部参加了研讨。 

  今年9月份,北京分院安保办组织召开了安保专项规定制定工作的第一次研讨会,确定由安保协作二片牵头起草《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本次会议是该项工作的延续,主要针对起草的《规定》初稿进行研讨细化。参会人员结合各自研究所的具体情况,分别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职能分工、责任落实、采购运输、存储领用、废弃物和废液的处理等相关环节的管理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最后,王树志对各参会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表示赞同,责成北京分院综合处尽快完成《规定》的修改。他指出,此次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强化分院各相关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专业领域和危化品的种类,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上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范,降低事故风险。他提议综合处在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时,尽可能多参考一些各研究所较为细化的管理规定,做到严防无死角,尽最大努力为研究所危险化学品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打印 责任编辑:麻晓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网站标识码bm480000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

电话: 86 10 68597114(总机) 86 10 68597289(总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