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使命导向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研究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任务,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更多+
院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科学技术界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思想库,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与高技术综合研究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国科学院成立。建院70余年来,中国科学院时刻牢记使命,与科学共进,与祖国同行,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人才辈出,硕果累累,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更多+
院领导集体
科技奖励
科技期刊
科技专项
科研进展/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中国科学院学部
中国科学院院部
语音播报
为进一步做好分院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12月7日,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组织召开了第二次《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制定研讨会。北京分院副院长王树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分院安保办初玉主持,安保协作二片组长单位电子学研究所,副组长单位化学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等安保干部参加了研讨。
今年9月份,北京分院安保办组织召开了安保专项规定制定工作的第一次研讨会,确定由安保协作二片牵头起草《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本次会议是该项工作的延续,主要针对起草的《规定》初稿进行研讨细化。参会人员结合各自研究所的具体情况,分别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职能分工、责任落实、采购运输、存储领用、废弃物和废液的处理等相关环节的管理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最后,王树志对各参会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表示赞同,责成北京分院综合处尽快完成《规定》的修改。他指出,此次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强化分院各相关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专业领域和危化品的种类,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上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范,降低事故风险。他提议综合处在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时,尽可能多参考一些各研究所较为细化的管理规定,做到严防无死角,尽最大努力为研究所危险化学品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网站标识码bm480000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
电话: 86 10 68597114(总机) 86 10 68597289(总值班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