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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分院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2015-09-11 新疆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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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国科学院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汲取天津“8·12”事故沉痛教训,911日,新疆分院纪检组长安尼瓦尔·买买提、监察审计处处长赵国栋、综合办公室主任雪克热提、安保业务主管阿迪力、吕卫东一行5人先后对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新疆天文台和住宅区开展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发生。

  检查组对分院系统所、台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登记统计、存放使用及处理、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的单位在废弃物处理、危化品仓库清理、易燃试剂存放、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操作规范、楼道和实验室整洁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检查组当即提出了整改要求。安尼瓦尔·买买提强调,分院系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规范操作和定期安全演练,深刻认识到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各个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要规范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采购、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理等主要环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彻底的整改,杜绝各类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疆分院将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向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情况通报,责令有关单位定期整改,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排查隐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新疆分院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打印 责任编辑:叶瑞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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