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使命导向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研究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任务,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更多+
院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科学技术界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思想库,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与高技术综合研究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国科学院成立。建院70余年来,中国科学院时刻牢记使命,与科学共进,与祖国同行,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人才辈出,硕果累累,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更多+
院领导集体
科技奖励
科技期刊
科技专项
科研进展/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中国科学院学部
中国科学院院部
语音播报
8月31日上午,由青海省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许建锁带队的“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组,对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考核组成员由青海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制处副处长娄新文、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综合办副主任丁瑞祥、司法厅法宣处调研员芮琼组成。
徐建锁首先介绍了青海省“六五”普法验收的程序及验收实施方案的内容等,西北高原所党委副书记兼副所长王萍对检查验收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通过此次检查验收对下一步研究所的依法治所、所务公开等起到推动作用。西北高原所办公室主任杨勇刚汇报了西北高原所“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新媒体传播、考核意见反馈等方式对西北高原所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指导,并对西北高原所自2011年以来“六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
西北高原所将在此次“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地谋划好下一时期的普法工作规划,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将普法工作与推动中科院“创新2020”工作相结合,加强法律实践应用,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考核现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网站标识码bm480000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
电话: 86 10 68597114(总机) 86 10 68597289(总值班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