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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机所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05-12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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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日,吉林省直党工委副书记孟繁春、吉林省直工委宣传部部长刘志远一行3人来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为长春光机所颁发“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证书、奖牌。长春光机所党委副书记、副所长马明亚,党办主任王晓慧参加了授牌仪式。

  孟繁春首先代表吉林省直工委向长春光机所获得这一荣誉表示祝贺。他指出,作为创建难度最大、门槛最高、标准最严,也是含金量最高的一块牌子,全国文明单位的取得不仅是对长春光机所多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认可,也是长春光机所全体干部员工不懈追求的有力印证。他希望长春光机所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高举文明创建的旗帜,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

  马明亚表示,取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长春光机所多年工作的充分肯定。近年来,长春光机所党委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在党建工作方面取得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在工会工作方面,曾连续两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今天,长春光机所又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这一重要荣誉称号。马明亚表示,荣誉来之不易,大家要倍加珍惜,倍加努力,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细抓实,借文明创建之势,做推动发展之事,为吉林省地方经济发展作出长春光机所新的更大的贡献。

打印 责任编辑:叶瑞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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