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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院开展新提任所级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

2016-10-31 广州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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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纪委驻中科院纪检组组织开展任职廉政、提醒和诫勉谈话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领导干部谈话和函询管理办法》和中科院人事局的有关要求,1028日,中科院广州分院组织系统内新提任所级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廉政谈话。会议由广州分院分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周传忠主持。

  谈话会上,广州分院监察审计处讲解了当前正风反腐形势、党规党纪及相关注意事项,组织人教处讲解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具体要求。新提任的所级领导干部表示,分院开展任职廉政谈话体现了组织对研究所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也是对他们今后工作的鞭策和提醒,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们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对政策法规和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完善研究所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业务流程,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广州分院分党组书记吴创之对新提任所级领导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科院党组“12项要求”。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中科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二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作为领导干部,要承担好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责任,要落实一岗双责,不仅自己要廉洁自律,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也要加强教育管理,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三是要率先垂范、勤政廉政。作为领导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带头保持和发扬中科院科学、民主、爱国、奉献的优良传统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周传忠作谈话总结。他指出,各单位纪委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领导班子要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健全纪监审工作机构,配置必要人员,切实做好日常监督。针对信访举报、审计或作风建设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自查自纠、限期整改。

 

会议现场

打印 责任编辑:叶瑞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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