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使命导向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研究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任务,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更多+
院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科学技术界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思想库,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与高技术综合研究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国科学院成立。建院70余年来,中国科学院时刻牢记使命,与科学共进,与祖国同行,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人才辈出,硕果累累,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更多+
院领导集体
科技奖励
科技期刊
科技专项
科研进展/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中国科学院学部
中国科学院院部
语音播报
记者4月18日从中国科学院大学获悉,为更好地支持创新创业工作,国科大将提供一系列的制度保障。
国科大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教师激励机制也将得到改进。明确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学校将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科研人员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成果产业化。
国科大还将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构建社会资本进入与退出机制。此外,学校还将建设创业者就业支持体系,与人力资源公司等社会机构合作,为创业者提供就业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网站标识码bm480000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
电话: 86 10 68597114(总机) 86 10 68597289(总值班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