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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黑龙江省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签订多方战略合作协议

2016-11-23 人民网 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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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黑龙江湿地培训中心揭牌暨哈尔滨湿地研究院揭牌仪式在哈尔滨学院举行,同时签署“黑龙江省湿地保护管理的战略合作”等协议。

  活动中,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副所长张平宇为黑龙江湿地培训中心揭牌;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春、哈尔滨学院党委书记孙洪庆为哈尔滨湿地研究院揭牌。同时签署“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加强黑龙江省湿地保护管理的战略合作协议”、“关于支持共建‘黑龙江湿地培训中心’、‘哈尔滨湿地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中国科学院湿地生态与环境重点实验室主任、哈尔滨湿地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吕宪国宣读哈尔滨湿地研究院组织机构及学术委员会名单。

  据了解,自1992年我国加入《湿地公约》以来,黑龙江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早在1998年就做出《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全面停止开垦湿地;200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开创湿地立法先河;2012年成立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的省级管理机构;2015年,为顺应新形势下湿地保护管理的工作需要,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保护责任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通过多种方式手段,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在湿地立法方面我省再一次引领全国。与此同时,在保护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湿地项目示范等方面也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38处,湿地公园75处,有扎龙、三江、洪河、兴凯湖、珍宝岛、南瓮河、七星河、东方红8处国际重要湿地,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湿地保护网络。

  良好的社会舆论是推进湿地保护管理的重要前提,科技支撑是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基本保证,广泛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并拓宽管理思路。经过前期充分的沟通商议,黑龙江省林业厅与河仁慈善基金会和保尔森基金会(美国)签署框架合作协议,三方将在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等领域深入开展合作。通过与中科院东北地理所合作,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湿地保护管理的科技支撑力量;同时,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中科院东北地理所、哈尔滨学院与省湿地中心四方合作共建成立黑龙江湿地培训中心和哈尔滨湿地研究院,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开展能力建设和科学研究搭建了平台。

打印 责任编辑:侯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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