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使命导向的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承担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研究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任务,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更多+
院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是国家科学技术界最高学术机构、国家科学技术思想库,自然科学基础研究与高技术综合研究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1949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国科学院成立。建院70余年来,中国科学院时刻牢记使命,与科学共进,与祖国同行,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人才辈出,硕果累累,为我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更多+
院领导集体
科技奖励
科技期刊
科技专项
科研进展/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工作动态/ 更多
中国科学院学部
中国科学院院部
语音播报
“现在的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方式太细,用管工程的方式对待基础研究,不对。”中科院生物物理所所长徐涛委员对目前基本统一的预算编制模板和定额标准有意见,“目前国家在科研经费支出科目、预算定额等方面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标准。”
“应根据科学研究的性质不同,制定相应的预算科目和定额标准,进行分类管理,例如工程、实验、理论、社科等大类。”徐涛认为,因为没有好的标准,项目负责人只能凭“经验”进行“估计”,对预算编制和评估缺乏前瞻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监督评价机制也缺乏,更缺乏对科研投入效果和效率的有效问责机制。”徐涛提出“宽预算、重决算、严审计”的思路,在预算阶段可以尝试分类指导、总量控制、科目类之间允许一定比例的微调,原则上应“宜粗不宜细”。“决算时应增加对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有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审计时则重点评估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
“时机成熟时可以引入科技工作者‘诚信档案’制度。”徐涛认为,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考核评价记录可以成为科研人员后续申请项目的参考依据。
(原载于《科技日报》 2015-03-08 01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网站标识码bm480000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
电话: 86 10 68597114(总机) 86 10 68597289(总值班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