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努力抢占科技制高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科学院建院70周年贺信中作出的“两加快一努力”重要指示要求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中国科学院办院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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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知识产权法律培训会在鞍山召开

2017-07-17 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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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落实《中国科学院关于新时期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指导意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不断提高中科院沈阳分院系统各研究所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工作水平,7月14日,沈阳分院、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知识产权学院、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在鞍山共同举办了中科院知识产权法律培训会。国科大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教授李顺德、闫文军等7位专家现场授课。沈阳分院系统各单位、辽鲁两省转移转化体系工作人员、鞍山市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及部分重点企业代表共89位参加了本次培训。

  沈阳分院副院长马越红代表沈阳分院参会并讲话,她介绍了沈阳分院的总体情况,通报了近年来沈阳分院在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工作,并感谢国科大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及各位专家对本次培训的大力支持。

  李顺德介绍了本次培训的背景及必要性,回顾了国科大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的发展历程。他着重介绍了中科院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平台的服务宗旨和作用,希望大家利用好该平台,做好研究所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李顺德、闫文军等专家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科研院所对外科技合作法律实务》、《职务发明创造法律实务》、《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法律实务》、《专利投资、转让和奖励管理流程》、《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策略》共7个专题开展了讲座,并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和解答。

  此次培训会的召开,是在中科院、沈阳分院、国科大知识产权学院支持下,大连化物所作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落实国家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通过此次培训,学员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运营及法律事务有了比较系统的认知,此培训也将促进大连化物所双创基地工作的顺利推进。

打印 责任编辑: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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