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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普沐浴世纪春风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3-06-30 【字号: 小  中  大   

    本报北京6月29日讯(记者保婷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和中国科协今天联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世界首部科普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等出席了座谈会。中国科协主席周光召主持座谈会。

    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是我国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世界上首部与科学普及有关的法律。《科普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科普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对于提高我国公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促进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玉台谈到,《科普法》颁布一年来,感受最大的变化是科普工作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重视,形成一个政府领导,科协为主要力量,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科普工作的热情空前提高,科普工作的成效更加显著。

    路甬祥指出,《科普法》的实施,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标志着中国科普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科普事业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年来的实施过程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和宝贵经验。结合抗击非典中科普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路甬祥提出五方面要求:要从时代的高度认识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要坚持科学精神,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要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提高科普工作成效;全社会共同搞好科普,开创科普事业发展新局面。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吴基传、中宣部副部长胡振民、教育部副部长王湛、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九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张序三、科技部纪检组组长吴忠泽等在会上发言。与会人士均表示,《科普法》是中国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保证科普工作开展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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