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科技专题 > 中科院为防治“非典”做贡献 > 防治动态
上海天文台进一步加强非典防治工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3-05-08 【字号: 小  中  大   

    上海天文台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八项规定和上海市科技党委及上海分院关于做好非典预防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决定进一步采取管理措施加强非典防治工作,防止非典传染源进入上海天文台南丹路80号院内。为此,台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际人于5月6日上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商讨非典防治工作,并于下午召开中层干部和各部门行政秘书会议,部署下一阶段非典防治工作,同时提出《上海天文台关于南丹路80号院内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通告》。另外,台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5月7日下午又召开入驻南丹路80号大院内的软件基地等其他单位负责人会议,对非典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上海天文台提出的进一步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通告是:

    1、高度重视“非典”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及严峻形势,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要求和规定。南丹路80号院内全体人员要认真履行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防“非典”的蔓延。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以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非典”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宁可失之于严,不可失之于宽。

    2、严格控制到外地的出差和探亲,上海天文台实行出差和探亲的审批制度。经审批同意的出差和探亲,从“非典”病例发生地区返沪的人员,必须在家接受为期两周的医学观察后才能回台工作。到外地出差和探亲的审批由台防范“非典”领导小组负责。到“非典”发病区出差和探亲的审批由台防范“非典”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负责。未经批准,擅自出差的,不能报销费用,观察期间按事假处理。在目前情况下,台各级组织、部门和课题组原则上不得组织各类市外活动,严禁组织到“非典” 发病区活动,违者将追究组织者责任。入驻南丹路80号院内的软件基地等其他单位也要严格控制和管理外地出差人员。

    3、门卫室要加强值班检查,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来南丹路80号院内的管理。严格执行凭出入证进入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提倡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进行工作交往和对外接待,凡来南丹路80号院内联系工作的人员一律在天文大厦底楼大堂经登记后方可接待。如进办公区域需严格执行《中科院上海天文台关于进入南丹路80号大院的临时规定》。严禁其它人员进入台研究生宿舍,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图书馆查阅资料。禁止出租车和外地车辆进入上海天文台南丹路80号院内。

    4、各部门和各研究室的行政秘书每天要掌握职工出差回沪情况、外来人员来台联系洽谈工作情况、职工家属出差及隔离观察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台防范“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职工对家里及周围人群中有到“非典”发病区出差和探亲的要及时如实报告,并每天向台医务室报告本人体温情况,若发现有疑似病例等情况,及时报告。入驻南丹路80号院内的软件基地等其他单位也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有关情况要及时向总公司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5、对有关重点部位(食堂、研究生宿舍等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台食堂要保持环境卫生,定时消毒,确保全体职工吃上安全卫生的饭菜。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宿舍、教室、食堂、招待所、车辆、电梯、厕所、图书馆、机房等公共区域的日常性预防消毒工作。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故意隐瞒病情并传播疾病的和缓报、瞒报、漏报的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上海天文台佘山地区(佘山工作站、1.56米观测基地、25米观测基地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照执行此通告,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