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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分院召开预防“非典型肺炎”会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3-04-23 【字号: 小  中  大   

    4月21日,南京分院召开预防“非典型肺炎”会议。院属宁区各单位书记或所长和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南京分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张兴中同志主持。

    张院长首先传达了中办、国办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通知和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通知精神以及江苏省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会议精神,着重强调了中央领导对“非典型肺炎”情况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介绍了江苏省领导对“非典型肺炎”控制情况的部署。张院长对南京分院系统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作出了布置,他要求: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既不要掉以轻心,也不要谈虎色变,实践证明“非典型肺炎”还是可控、可防、可治;各单位要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从根本上控制和预防“非典型肺炎”发病,对会议室、食堂、走廊等公共场所定期进行消毒,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大型会议、考察、洽谈等活动能取消的取消,能推迟的推迟,能缩短的缩短,尽量避开“非典型肺炎”传染高峰期;严格报告制度,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患于未然;各单位班子要高度重视“非典型肺炎”工作,班子一把手要亲自抓,并确定一名领导主管“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

    南京分院院长、党组书记严寿宁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严书记说,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三个到位”:认识到位。充分认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关系到国家利益和我国的国际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关系到安定团结大好局面,对“非典型肺炎”这一突发事件,各单位领导都有责任做好“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责任到位。中央领导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高度关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江苏省是书记省长负责。分院我负总责,张院长具体抓这项工作,分院系统各单位所长书记总负责,并确定一名所级领导具体负责“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工作到位。各单位要有具体防范措施,要有防范预案。一旦发现,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上报渠道归口安全保卫部门,确保渠道通畅,防止蔓延。重大活动尽可能避开“非典型肺炎”高发期,确实要进行的也要采取预防措施。严书记要求各单位领导认真学习中央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有关文件,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严书记还进一步明确指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精神,做好预案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时上报,及时送医院,准备好支票,以确保及时治疗,做到守土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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