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科技专题 > 中科院为防治“非典”做贡献 > 防治措施
北京市医院看病实行实名制患者须凭身份证挂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3-05-29 【字号: 小  中  大   

    5月26日,北京市卫生局出台《关于医院看病实行实名制的紧急通知》,要求即日起患者必须凭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挂号。此前,市政协常委、医学专家王琳曾建议在非典疫情期间就诊应实行实名制,以加强疫情信息统计的准确性。

    在非典疫情期间,有一家非典定点医院一天之内曾出现了两个同名同姓的确诊病例,统计时差点以为是重复记录,按一个病例上报。由于流调人员常常遇到患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流行病学调查无法为非典防治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和预防预测分析。

    市卫生局出台的《关于医院看病实行实名制的紧急通知》中,要求患者在就诊挂号时,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单位介绍信)实行实名挂号,对所有就诊患者都须建立正规的门诊病案。负责挂号的人员必须在门诊首页上认真填写就诊者的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医院的接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病案中的有关项目,诊疗之后由接诊医院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保存。对于急诊、病情危重的患者,要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先进行抢救治疗,待病情平稳后,再核实身份。(记者/窦楠)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