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群体是我国科技界的最高学术群体,人们也期望着院士能成为科学道德的表率和维护者。在两院院士大会即将召开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路甬祥院士就科学道德建设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科学诚信是现代科学最基本的道德原则
记者:近期因科技界一些个别人的问题,社会上引发了关于科学道德的热烈讨论。您对此有何评价?
路甬祥:现代科学最基本的道德原则是科学诚信,科学道德和学风问题是国际科技界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在老一代科学家优良科学道德与学风的感召和影响下,广大院士无私奉献、潜心钻研、淡泊名利、恪守“三老四严”作风,继承和发扬尊师敬业、奖掖后学的优良传统,在国家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进程中,不断创造新的辉煌业绩,在全社会赢得了广泛尊重。侯祥麟、王选等院士就是院士群体中的杰出代表。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科学家要加强自律,要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刚刚召开的中国科协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曾庆红同志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增强维护科学尊严的自律意识,做高尚道德情操的践行者”。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科教兴国为己任、以创新为民为宗旨的正确的科技价值观,将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国家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高度重视道德教育、社会监督和科研机构内部的制度建设
记者:目前科技界出现个别人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应该如何解决?
路甬祥: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由于科技体制、法律法规、制度措施还不够健全等原因,在极大多数科学家恪守科学道德与良好学风的同时,科技界确也面临着不端行为、学术失范和学风浮躁的严峻挑战;科技资源配置体系不完善引发的科学道德问题也愈益明显。少数专家兼职和非专业活动过多、存在不合理取酬等问题,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腐蚀了科学的健康肌体,损害了科学在社会上的崇高信誉。对此,广大院士和科技工作者要高度重视和警惕,对科技界个别人出现的问题也非常痛心。
当前科技界出现的科学不端行为,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仅仅依靠科学家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高度重视道德教育、社会监督和科研机构内部的制度建设。近年来,我国一些科学组织和科学研究机构已经制定和出台了一些针对科学工作者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我国目前缺乏具体有力的监督、约束和惩戒机制,对科学不端行为的社会监督与控制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为了建设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相适应,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科学精神相融合的科学道德文化,必须努力形成教育、倡导、约束、监督、惩戒机制,鼓励与规范科技人员的科学诚信,规范科技人员的行为,形成政府宏观引导、科技界严格自律、社会关注与监督的科学道德建设格局。
依照院士章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背科学道德者
记者:中国科学院是我国最高学术团体和在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咨询机构,人们也期望着院士群体成为科学道德的表率。科学院学部在维护科学道德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路甬祥:中国科学院学部一贯高度重视科学道德和科学伦理问题。1996年两院主席团联合发出《做物质文明建设的先锋当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倡议书,同年分别成立了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2001年,中科院学部发布了《中国科学院院士自律准则》。2004年中科院学部向国务院呈报了“我国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基本分析和建议”咨询报告,提出了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若干建议。2005年初又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印发全体中国科学院院士执行。
在新的历史时期,院士制度也需要不断地完善。中国科学院学部将继续强调爱国奉献、科学民主的优良传统,倡导严肃、严格、严密、严谨的科学态度,营造诚实守信、科学严谨、协力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坚决反对一切违背科学诚信的行为;号召广大院士正确认识院士群体和院士个体的关系,正确对待院士荣誉,在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和促进我国科技界道德与学风建设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有严重违背科学道德与政策的行为,我们一定会依照院士章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刊登:《光明日报》2006年6月2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