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年初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以来,“自主创新”是大家经常挂在嘴边并被新闻媒体频频引用的一个词语。全国科技大会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首位,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但如何建设这一服务体系,在战术层面实现党中央伟大的战略构想是产学研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中科院作为科技领域的国家队,理应在建设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工作中做出表率。中科院北京分院作为院部的派出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负责促进与地方科技合作(院地合作),加快技术转移步伐,建设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分院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与地方政府、企业、大学等单元的联合与合作,努力建设适合自身特点的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取得了积极进展。
1 自主创新是国家战略
2004年12月29日,胡锦涛等中央政治局常委全体成员先后到中科院考察工作。在此之前的12月27日,中央政治局进行第18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当今世界,全球性科技革命蓬勃发展,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越来越快,特别是一些战略高技术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居安思危,奋起直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发展我国的科学技术,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为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12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中科院时指出,加快提高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于我国应对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挑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总书记同时指出,要坚持把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
2005年,我国手机厂商生产了1.5亿部手机,但全行业亏损。NOKIA生产了3000万部手机,在我国实现了350亿人民币的销售额,却盈利了。我国企业在全球市场遭遇发达国家反倾销、技术贸易壁垒等手段的打压,截至2005年10月,外国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达到800多起,发生贸易摩擦的金额达到95亿美元。我国电子百强企业在2004年实现营业收入985.7亿美元,仅相当于IBM的水平;电子百强2004年的平均利润率只有4.07%,2005年前10个月下降到1.8%。众所周知微软的利润率是28%。高通公司一年的销售收入仅为95亿美元,而利润达到18亿美元。英特尔利润率是21.9%,三星是18.8%,NOKIA是14.4%,我们的企业只有1.8%。中国已成为“世界制造”大国,却不是“世界创造”大国。全国科技大会提出的“走自主创新之路,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国情,面向世界,做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
2 建立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必须从国
情出发
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在现阶段,重点之一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有效整合产学研的力量,切实增强国家竞争力。只有产学研结合,才能更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使企业获得持续创新的能力。必须在大幅度提高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建立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积极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新机制。
在我国,建设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必须从国情出发,必须统筹谋划并动员企业、政府及科研机构共同参与。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技术创新投入与行为的主体。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传统的国有企业的科技实力较为薄弱,企业的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往往很难在较短时间真正成为主体。科研机构尤其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多年投入,科技条件及资源较企业相比很丰富,积累了一大批科技成果,汇聚了许多优秀的科技人才。但也是由于体制的原因,许多优秀的科技成果并未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果国家对科研单位的投入没有产出的话,有人形象地将此比喻成一对财务科目:对科研单位自身形成库存,而对国家而言则成了应收账款。但毫无疑问,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科技人员观念的不断转变,市场意识的增强,在相当长的时间,科研机构应成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在自主创新体系中应发挥骨干与引领作用。作为政府,应在创新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尤其在资源配置方面起主导作用,这也是国情所决定的。
3 中科院北京分院的实践
中科院作为科技国家队非常重视自主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为此,中科院党组制定“加强与国家创新体系各单元的联合与合作”等相关政策,并将此列入知识创新三期中的重点工作,这也是中科院12个分院的重要职责。中科院北京分院有43个单位,涉及信息、机电、能源、材料、医药化工、生态农业、空间技术等学科领域;拥有3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6个院重点实验室,9个国家级工程中心;拥有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近180人;科技人员1.9万人,占全院40%;研究生1万人。北京分院高度重视院地合作工作,并努力建设适合自身特点的自主创新服务体系,搭建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畅通的桥梁。本人理解,就是建设一套有利于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的“公转+自转”体系。
(1)关于公转。大家知道地球每天都在围绕太阳进行公转。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也必须围绕国家需求,围绕地方产业规划及重点发展的领域,围绕企业的实际需求转。脱离需求的科研工作是毫无意义的。尤其应用性较强的学科领域,科研工作必须与实际需求相结合,要与企业结合,要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为此,北京分院努力建设一套“公转”体系,为研究所了解市场实际需求铺设一条“无形高速公路”。首先,北京分院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先后与北京、天津、河北等区域的各级政府建立起较稳固的联合工作机制。院地(市)双方有关领导及部门定期会晤、商谈,共同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良好的合作机制为所属研究所与地方的结合起到了关键作用。其次,分院所属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直接与国家骨干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科技人员深入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提供服务。比如2006年该中心与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为自动化所等6个单位与该企业实施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
在天津,自2005年7月中科院与天津市政府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以来,院市合作项目在电子信息、工业生物等领域进展顺利。其中计算所“曙光”项目已落户天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地方政府给予该项目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2006年该企业实现当年注册、当年建设并当年投产,产值近2亿元,利润3200万元。在“曙光”项目的带动下,经过分院与天津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遥感所”项目、“蓝鲸”项目、“华建”项目已于近期陆续落户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中科天津电子信息产业园”已初具规模。2007年6月“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发展中心”落户天津保税区,并将吸引地方投资3亿元,院党组已决定支持该中心100个创新岗位,该项目将成为中科院在天津设立的第一个科技研发机构,并将成为中科院生物技术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汉王”公司、电子所、软件所、理化所、自动化所、生态中心等单位的一批项目正在洽谈中。
在北京,北京分院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建了多个虚拟工作平台,促成了研究所与企业的项目合作。其中“北京工业技术支撑与产业促进平台”由北京分院、院地合作局与北京市工业促进局于2005年4月共建。两年来,已先后组织中科院20个研究所包括多名院士在内的逾百名技术专家,与北京燕山石化等10多家重点企业,实施双向沟通交流考察。截至目前已有10个研究所与北京市8个重点企业签署了10个合作项目协议,投资总额达5亿元,项目实施后每年将为企业产生10亿元的经济效益。其中北京红星股份公司“万吨白酒微机勾调系统”已列入北京市“十一五”重大科技项目,该项目由中科院自动化所、化学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组成联合攻关组,共同实施项目开发。北京燕山石化公司与中科院5家研究所建立了项目合作关系,“油品在线优化自动调合”、“油品脱环烷酸”、“清洁法生产乙二醇”等4个重大科技项目已开始实施,项目总投资超亿元。其中过程所“清洁法生产乙二醇”项目已列入中石化股份公司在全行业的推广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将彻底解决长期困扰该企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
(2)关于自转。地球在公转的同时每天也在自转。分院在进行“公转”与地方政府及企业建立畅通合作机制的同时,也加强了“自转”体系的建设工作。所谓“自转”就是建立内部组织体系,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指导与管理,有效地组织各单位投入“公转”体系之中。首先,建立分院院地合作评价考核机制。成立院地合作指导委员会,规划院地合作战略;召开全分院系统的院地合作工作交流会,加强各单位在院地合作工作方面的经验交流;建立院地合作工作通报制度,评选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提高研究所领导的重视程度,激励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其次,加强对分院所属技术转移机构——中科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及中科院河北科技发展中心的指导,提高技术转移机构业务能力,为研究所与企业的科技合作提供服务。第三,积极探索院地合作、技术转移工作新模式,尝试建立以企业机制运行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院所技术转移效率。2004年分院所属自动化所首先投资成立了专业孵化器公司——中自孵化器,该孵化器在企业孵化、技术转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北京分院积极稳妥地将自动化所的经验向其它单位推广。目前生物物理所、理化所、遥感所、生态中心等单位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已基本搭建成功。
通过“公转+自转”体系的搭建,北京分院与地方政府及企业合作的桥梁已现雏形,分院各单位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
4 产学研合作的体会与认识
4.1 科学家的“技术”并不等于就是企业家
需要的“成果”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科研人员说,我们研发的某项技术,在国内甚至世界排名第几第几,技术指标如何先进,在世界一流刊物杂志上发表了论文,还被引用多少次,并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几等奖等等,可是到了企业家手里,指标却达不到设计要求,结果与初衷大相径庭。有的技术在实验室里,无论从原理、设计、工艺、流程等方方面面也都“走通”了,怎么一到实际应用和扩大生产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企业家们也为此经常感叹,都快踏破科研院所的门槛了,就是找不着几项成熟的“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实力逐步增强,企业的转型问题已基本上得到解决,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已普遍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弊病已基本被克服。但无论是企业的总体规模,还是其研发能力都处于较低水平。据统计国际上许多跨国公司的科技开发费用已占到其销售额的5% —10%。但在我国,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的费用平均不到销售额的1%(必须达到5%,企业才有可能谈到自主创新),自主研发能力普遍较弱。因此,许多中小型企业将目光转向国立研究院所,希望借助大院大所的科技力量提高自身的研发水平,弥补缺陷。但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长期“游离”于产业之外,其研发的技术与市场需求往往出现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一边是企业急需实用技术,一边是研究所大量的科技成果无法实施转化。据统计目前全国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2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不足5%。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院所“生产”的所谓成果或技术往往只是部分单元技术,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并不很成熟,其离实际应用尚有距离。院所的技术要想达到“样机”阶段,一方面在技术层面尤其在系统集成方面还需继续研究攻关,另一方面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来实现技术的“商品”化。这也就是众所周知的技术到中试再到产业化1∶10∶100的比例关系。但由于科研院所基本上没有能力独自实现成果的中试与产业化,或者说这也并不是其强项,因而造成了科研院所大量“半成品”待字闺中。
(2)科研院所与社会资源的合作存在种种障碍。技术转移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作双方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比如在技术评估作价、股份比例、选派管理者等诸多方面难以达成共识,合作无法成功。再者技术转移的其它方式比如单纯的技术转让,也往往因其技术成果的持有人与技术的不可分割性,即使技术转移了,其主体不到位也很难保证技术成果在实际商品化生产过程中达到设计要求,所以成功率较低。
(3)技术研发工作针对性很强,目的很明确,那就是突破关键技术,提高产品的性能指标。因此技术开发工作必须源于产品需求。但在实际情况中,一部分成果在立项和选题阶段缺乏足够的市场调研,因而成果的“诞生”不是技术水平不高,就是已无实际意义。失去市场基础的科研项目注定是毫无意义的。
(4)目前,科研单位的体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对科技的需求。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尤其随着学科的不断交叉交融,对技术提供者的要求也越趋综合性。应该说,过去科研院所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是比较容易实现的。一方面,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低、设备落后等问题,在其技术改造方面,科研院所比较容易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另一方面,科研院所也将自身最为成熟的技术(或者说最容易转化的成果)应用到了企业的实际需要当中。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跨国公司的日益渗透,企业自身科技水平的日渐提高,科研单位先前的优势已不十分明显。提高科研院所自身的技术水平,加强技术集成、共性与关键技术的开发与研究是当务之急。但我们的研究单位大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单一学科设立的,自身很难单独完成企业复杂又对系统集成水平要求较高的项目,再加上缺乏跨单位合作的机制,因而就出现了科研单位拥有许多单元技术或项目,对企业综合技术需求无能为力的局面。
(5)技术转移不同于科研工作,除了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要熟悉了解经济、财务以及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甚至还要涉及社会科学等知识,可以说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正因如此,因而有相当一部分科研人员也不愿花更多的时间从事技术转移,这也客观上影响了技术转移工作的开展。
4.2 企业可将科研院所看作自己的“研发
中心”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研院所不断转变观念,科技人员主动与企业结合,将先进适用技术向企业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技术受让方的企业也要适时转变观念:
(1)要树立与科研院所长期合作的思想。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并非一蹴而就。一方面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工作思路并非能在短时间改变,科研人员的思想转变也需要一个过程,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沟通与了解也需要循序渐进。另一方面产品的技术研发本身就需要时间,因此企业要树立与院所长期合作的思想。
(2)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是为了到科研院所寻找技术,提高自身的产品竞争力,不是找立即能赚钱的项目或产品。在日常工作中,科技人员经常遇到企业负责人到科研院所寻找好项目、好产品,并且还提出最好是那些立即投产并马上赚钱的项目。我们知道,由于前述科研院所的特点,一个研究单位基本上不能独自研发生产一个产品,企业家们要寻找这样的项目也往往是高兴而来,空手而去。如果企业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进而转变观念,与院所合作的目的是希望从技术方面得到支持,并非要到科研院所找“现成”的产品。
(3)企业要发挥市场敏感优势,主动策划产品市场,然后将目标产品的技术问题交给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来解决。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了解社会需求,能较快地设计出适销对路产品。但在过去基于自身科技研发实力的限制,往往错失良机。如果企业能转变观念,将市场优势与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相结合,就较容易达到目的。
(4)企业要善于综合集成。与社会资源结合,将科研院所的先进技术与工业企业的设备制造以及风险投资企业的资本运作等紧密结合,共同完成产业升级。
4.3 科研院所要经常“科技下乡”
科研院所科技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为国民经济建设做出贡献,因此科技必须与经济相结合。科研院所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需贴近企业的实际需求,主动拉近与企业的距离,尤其院所的科技工作要以企业的实际技术需求为出发点,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企业的认可。
(1)院所的科技研发工作必须从国家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脱离需求的研究工作是毫无疑义的。要做到这一点,院所的科技人员就必须经常走出去,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在可能的条件下,共同参与企业的实际工作,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解决实际问题。
(2)院所要降低与企业的合作门槛。由于当前院所的体制原因,在与企业的科技合作过程中,科研院所要收取一定的成本。但在实际情况中,往往会发生科研人员不切实际地漫天要价的现象。我们知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科技并不等于生产力,更不等于产业化。成果产业化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它包含着产品创意到商品化生产到形成产业和市场规模等一系列环节。其基本上要经过新产品的初步构思、研究开发、设计实验试制、中试、批量生产、规模化以及诸如市场、营销、策划、公关、宣传、人财物等企业管理过程中的诸多要素。科研单位只能相对独立完成上述环节中的少数,其它环节都离不开企业的参与。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名优秀的桥梁设计专家不一定把一座桥架起来的原因。因此科研院所不要过分强调技术的作用,要降低合作门槛,要主动与社会资源配合,共同做好技术转移工作。
(3)摆正位置,只做科学家擅长的技术问题,不要太多涉及经营管理等问题。成果转化工作主要靠企业完成,而企业管理又是一个复杂巨系统工程。作为科技工作者,擅长的是技术研发,企业管理诸多环节方面并不是其长项,我们必须正确认识自身在社会分工中的定位与作用。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既当科学家又做企业家,成功的案例并不多。
(4)科研人员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除了重视其单个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外,还应着眼于综合应用,以及产品部件的匹配度,避免片面追求算法的先进,忽视相关功能的衔接,从而影响产品整体效能的发挥。产品的质量取决于多个方面,其技术指标的先进只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我们经常看到产品核心功能很强,但出现操作不便以及零部件接触不良等看似不重要的原因导致产品滞销的现象。
(5)科技人员应主动与兄弟院所联合,强强联合,共同攻关,不要吃“独食”。产品开发往往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需要跨学科的组织与合作。因而在现实工作中,科技人员要善于主动与相关单位的联合合作,集成领域优势力量,携手合作,避免自行其是,大包大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