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旧专题 > 文献出版专题 > 中国科学院院刊2006年第五期 > 新建机构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院刊 发布时间:2006-09-21 【字号: 小  中  大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是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于2006年3月经中编委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组建该所是中科院贯彻新时期办院方针,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做出创新性贡献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中国科学院与地方长期卓有成效科技合作的重大成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大幅提升地方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行动,是建立“职责明晰、开放有序、管理规范、评价科学”国家科研院所制度的积极探索。

办所宗旨:以制造业和材料产业的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材料科技的进步为牵引,瞄准世界前沿,面向全国需求,充分发挥国家研究机构的骨干引领作用,加强与国家创新体系各单元的合作,着力构建材料科技创新价值链,为区域乃至国家新材料产业与制造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发展目标:拥有一支创新能力强、能承担高集成度研发活动的创新团队,建有基本完善的科技基础设施,建有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组织管理体系,建有与国家创新体系各单元有机衔接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形成并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为材料产业乃至制造业的发展做出社会认同的贡献,成为在国内具有不可替代地位、在国际同领域有相当影响、具有“一流的成果、一流的效益、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的国家材料研发机构。

主要任务:有选择地开展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新材料前沿探索与材料科学研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知识技术基础;面向国家与区域制造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有重点地开展新材料及新工艺研发与系统集成;与企业紧密结合,加强工程化研发与中间试验,不断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规模产业化;承担国家与地方科研任务,承接企业委托研发任务,建立面向社会的开放的技术平台,为企业提供各类技术服务;紧密结合科技创新培养研究生,为社会培训各类高层次技术人员。

机构设置及运行机制:研究所设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科技发展部、技术转移中心等职能部门和磁性材料、高分子、纳米功能、表面工程、燃料电池事业部。研究所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理事会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各委派3人组成。研究所设所长1人,副所长若干人。现任所长崔平研究员。研究所实行集体讨论、所长决策的所务会议制度。

人才引进与培养:根据《建所纲要》的要求,围绕该所既定的科技领域,实施了“春蕾行动”、“旗舰行动”、“团队行动”计划和“安心工程”,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目前,已形成一支80人左右的精干队伍,至2006年底将达到120人左右。研究生培养工作已于2004年启动,目前在学研究生40名。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