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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公布教师聘任改革方案 新聘教师最低博士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3-07-12 【字号: 小  中  大   

本报讯 北大昨日正式公布了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定稿。有分析认为,北大选择人事制度改革最核心的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开刀。

根据方案,今后在北大任教的教师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新聘教师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刚毕业的博士原则上只能聘为讲师。现职教师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晋升副教授、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晋升教授,须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为避免近亲繁殖,院(系)原则上不直接从本单位应届毕业生中聘用教师(部分特殊学科除外)。暂时做不到的院系,应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明确招聘本院(系)应届生的比例、逐步递减的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执行。(周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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