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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200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03-11-05 【字号: 小  中  大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为在职人员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本部)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推荐免试生须在报名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日期

200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考点报名。其中北京地区的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系统京内外各院所,于2003年11月10日─14日直接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 号中科院青年公寓园区6号楼3层[中科院软件园区北边],联系电话:8268251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直接到培养单位报名或函报,报名工作截止日期与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五、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历证书,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拍照、确认考试地点等报名手续。逾期未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的考生应到报名点办理全部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报名点交验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和学历证件复印件,交纳报考费,领取有关表格。考生应按照报名点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考登记表时应当注意: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培养单位。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3.应试的外语语种按培养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培养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自己填好报考登记表后,按规定日期将所有报考材料迳寄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三)培养单位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即2003年11月10日至初试时间)因事外出,可持原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就地报名和考试。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4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含听力2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四门。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联考两门业务课及满分值为:综合能力200分,管理100分。

(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或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

“MBA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能力(含运用数学基本知识和数学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以及汉语运用能力)、管理。其中除“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外,其余三门(外语为英语,其中听力测试使用全国统考听力测试题)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外国语含听力测试。

(六)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由考生第一志愿培养单位负责发出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

(七)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培养单位自定。培养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

(八)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培养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二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九) 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的考生都必须进行面试。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到培养单位所在地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八、录取

培养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培养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定向合同办理。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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