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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回避的现实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4-02-27 【字号: 小  中  大   


  事实一: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省区的经济发展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该地区人均GDP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可以表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状态。2001年四省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与全国相比,有较大的差距,除新疆的人均GDP比全国的平均水平略高之外,其他三省区的人均GDP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占全国平均水平的比重甘肃最低,仅为55.2%。
  劳动力就业结构的比较
  从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可看出:四省区的劳动力从事一产的比重比全国的平均水平要高的多,而从事二产的劳动力比全国的平均水平也低的较多。这表明,四省区的劳动力绝大部分仍在农村,农村人均纯收入大多来自农业生产。
  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比较
  2001年全国与四省区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比较显示,四省区全都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新疆由于输出石油、棉花等原材料较多,故人均GDP略高于全国,但农村人均纯收入并未上升,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72.3%。
  综合以上数据的对比,基本上可以说明,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省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故属于中国的欠发达地区。

  事实二:四省区的“老少边穷”县比较多。
  “老少边穷”县的界定
  目前全国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行政划分是以县为单位。“老区”是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的革命根据地,其所在地即为老区。“少区”即少数民族自治区是指以一个少数民族的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或由一个人口较多和几个少数民族组成的自治地方,如新疆的哈萨克自治州。“边区”是指沿陆地国境线的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地方。“穷区”是指我国经济最落后的地区。我国目前是按一个县的经济发展水平、活力、潜力进行综合排序,计算出全国各县的综合发展指数,将其中指数位列后20%的县,做为全国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即国家级的贫困县。
  四省区“老少边穷”县的数量
  表 2001年四省区“老少边穷”县的数量
  地区 老区县 民族自治县 陆地边境县 欠发达县 各省区县的总数
  甘肃 8 21     1     43     75
  青海 0 0     0     12     39
  宁夏 1 17     0     4     18
  新疆 0 85     32     19     85
资料来源:《调查研究报告》第三十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3年6月。

  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聚居区、陆地边境县、革命老区,大多是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的地方,故经济发展困难,成为全国的欠发达地区。  表中的欠发达县,有不少同时又是革命老区、陆地边境县或民族自治区中的穷县。
  该表表明:四省区中的“老少边穷”县占的比重较大。甘肃的国家级贫困县有43个,占全省75个县的57.3%,青海有国家级贫困县12个,占全省39个县的30.8%。新疆的85个县,全都是民族自治县,而宁夏除一个县为老区外,其余全部为民族自治县,其中22.2%为国家级贫困县。
  通过以上分析提醒我们,在研究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省区的现代化之路时,首先应认识到,这四省区是中国的欠发达地区,不仅与沿海的经济发达省份的现代化程度相差甚远,而且与全国的经济发展平均水平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西北四省区现代化之路,应有不同的思路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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