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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普:全球化与海洋安全
  文章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 发布时间:2008-09-28 【字号: 小  中  大   

    摘 要:全球化使海洋安全变得更加重要也更加复杂;全球化为加强国际海洋安全合作提供了更为充分的条件;中日应努力使东海变成和平、友好、合作之海。

    关键词:全球化 海洋安全 中日合作

    一,全球化使海洋安全变得更加重要也更加复杂。

    众所周知,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1%,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对人类的生存与生活具有重大意义。海产品提供的蛋白质约占人类食用蛋白质总量的22%;海底石油及天然气储量,约占世界油气资源总量的45%。而且, 据统计,世界上约有3/4的大城市、70%的工业资本和人口集中在距离海岸线200公里以内地区。

    随着经济全球化在深度和广度上的不断发展,无论在资源开发、货物运输、还是在通讯、环保等方面,人类对海洋的需求都迅速增长。海洋作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日益重要,

    保护海洋安全,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沿海国家极为关注的课题

    但在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也出现了一些影响海洋安全的新因素。

    其一,非传统威胁加强。

    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通过促进生产要素在全球配置而提升了生产力,但也扩大了南北差距。同时,随着海上运输的飞跃发展,一些非法之徒的贪婪之心大增。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交互作用,海盗、走私、贩毒等海上非传统威胁,出现了增强趋势。例如,根据“国际海事局海盗报告中心”的统计,在马六甲海峡,仅2004年,有记录的海盗事件就发生37起。如果算上马六甲海峡西部的印尼海域和南中国海,则高达169起。同时,有迹象表明,“基地”组织与东南亚一些极端势力正在参与或考虑制造海上恐怖事件。

    其二,各国特别是相邻国家间海上权益矛盾有所加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通过、1994年生效,该《公约》首次规定沿海国有权建立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并对大陆架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世界各国特别是沿海国家,纷纷依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加速国内海洋立法程序,调整或出台海洋政策,以重新确立自己的“海洋国土”,实施有效的海洋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为此,日本“海洋政策研究财团”提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4年生效以来,世界海洋秩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海洋不是过去那种处于中立的缓冲地带,而是海上划界直接成为国界的时代已经到来。世界各国针对这些结构性变化,正在扎实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各项措施。一贯以经济实力和科技能力称雄于世界海洋的日本,如果墨守成规,按部就班,就有可能落后于世界规模进行的海洋管理进程,将永远失去发展的机会。”(1)

    其时,中国通过有《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日本通过有《海洋基本法》、《海洋建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等;韩国通过有《专属经济区法》等,把维护海洋权益作为国家战略极为重要的内容,提高了海洋政策在国家内外政策中的地位,从而导致世界海洋格局与海洋秩序的重大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特别是相邻国家间海上权益矛盾有所加强。中日在东海划界问题上的矛盾与纷争,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发生的。

    二,全球化为加强国际海洋安全合作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全球化使海洋安全变得更加重要也更加复杂,但全球化也为加强国际海洋安全合作,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其根本原因在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使各国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及区域合作要求,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有明显加强。

    以东亚为例,战后特别是冷战以来,有利于东亚区域合作的条件不断扩大。这些条件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1,国家发展方向之相同因素的增加;2,区域经济规模的扩大和区域内经济依存度的增强;3,共同安全利益的增加。

    1,国家发展方向中共同因素的增加。

    (1) 日本的民主改革。

    明治维新后的日本走上对外扩张道路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政治上的封建专制与军国主义化。战后日本进行了民主改革。战前的明治宪法以天皇主权为根本原则,当时虽然也有议会,但其上院(贵族院)议员不是民选产生,而是由皇族、华族以及天皇指定的人员组成。军部在日本的政治生活中占据了中心地位。而战后的日本国宪法则规定主权在民,天皇的地位也以国民的意志为依据。国会两院议员由民选产生。立法权归国会。内阁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必须是文职人员,军人不再具有原来的特殊地位。日本的民主改革与战后的和平发展为日本与东亚各国建立广泛、平等的区域合作提供了重要基础。

    (2) 中国的改革开放。

    以1978年的中共11届3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改革开放的基本要求如下,对内:在经济上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系,政治上推进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包括西方民主的有益成果,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制度文明中的民主性因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对外:全面进入国际社会,在尊重现行国际秩序的同时,与世界各国一起促使现行国际秩序向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改革开放所追求的目标有三:1)中国的现代化;2)中国的统一;3)世界的和平与繁荣。中国改革开放路线的提出与实行,反映中国放弃了原来的对内以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为指导的继续革命、对外以三个世界理论为指导的世界革命,转而采取了以实现中国现代化为核心要求的、顺应世界市场经济与民主潮流的路线与方针。这为中国与东亚各国建立广泛、平等的区域合作提供了重要基础。

    (3)越南的改革开放。越南选择了与中国类似的改革开放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建设都有了明显进步。

    (4)朝鲜开始了经济政策的调整,要求在经济运营中争取最大的“实利”。这样的调整方向,必然扩大市场经济原则对朝鲜国民经济体系的影响。

    2,区域经济规模扩大和区域内经济相互依存度日益增强。

    区域经济规模扩大。战后,东亚地区的经济由日本领先,经历了三次发展高潮。持续的高速发展,使东亚地区的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中国、日本、韩国、东盟以及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的GDP总值达到8万亿美圆左右,占世界GDP总值的将近30% 外汇储备远远超过欧元区。

    东亚区域内经济的相互依存度不断增强。东亚地区的区域内贸易增长速度超过全球贸易增长速度。1985年时,东亚地区的区域内贸易比重占全部贸易的比重为36.2%,1995年时已经增加到50.1%,此后一直维持在50%以上。

    区域内经济相互依存度的不断增强,不但表现在贸易额的增加,还表现在区域内大体形成了一个多层次联系的产业分工体系:日本作为东亚地区的超级经济大国,既是该地区资金和高新技术产品的供应者,又是能源、原材料及消费品的重要市场;“亚洲四小龙”则是该地区生产设备中间产品和零件的重要供给者,也是资金的供应者,又是能源、原材料的重要消费者;中国与东盟各国则是日本、“亚洲四小龙”原材料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重要供给者、重要的投资市场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消费市场。

    3,共同安全利益增加。

    冷战结束,两大阵营对立消失。1989年柏林墙倒塌,1991年苏联解体。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苏东市场与美欧日市场的界限打破,中国在80年代采取了对外开放的方针,继而加入WTO,这使国际市场融为一体,维护与完善自由贸易原则,同样上升为中国重要的国家利益。这使中国与日美的共同利益变得更加坚实。这一变化进一步增加了东亚区域合作的可能性。

    中日美三角关系是东亚地区最为重要的三角关系。冷战后期,这组三角关系曾发挥了遏制前苏联向太平洋地区扩张的作用。当时,中国对日美军事同盟的存在表示了理解。冷战后,1996年4月,日美发布两国安保条约新定义,将遏制中国确定为两国军事同盟关系的重要目标。中国对日美安保关系的存在与发展表示了警惕。

    但是,由于东亚在经济与安全上对日本的极端重要性,保持东亚的和平与稳定是日本战略利益的重要要求之一,与中国的对抗与冲突只能导致东亚的动荡与混乱。因此,只要中国崛起的势头不发生重大挫折,日本在加强自身军事力量和对美配合能力的同时,必然要求将同中国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防止中日关系陷入紧张与冲突。

    同时,中美关系也出现了积极的变化。

    首先,由于从911事件到伊拉克战争期间世界和东亚形势的深刻变化,美国虽未放弃遏制中国的战略要求,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反对恐怖主义与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占据了美国安全战略的头等地位。

    其次,目前美国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中东问题,对东亚则更重视稳定。这加强了美国的对华合作要求。

    美国前副国务卿理查德•阿米蒂奇最近表示:五、六十年来,美日联盟一直是东亚实际上的安全架构,其给日本、美国乃至整个地区都带来了好处。不过东亚的稳定还取决于美日中三角关系。因此,尽管美日是亲密盟友,但是美国还应鼓励三国建立友好关系。亚洲的最佳结构是美国在该地区持久的力量、责任和领导,加上亚洲其他成功国家对地区事务的积极参与。(2)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中美关系有了改善。2005年,时任美国副国务卿的罗伯特•佐利克提出了要让中国作为“利益攸关者”,成为“负责任的大国”的主张。他解释说:1972年时的“美中关系是由两国所共同反对的事务来确定的。到了2007年,美中两国关系应该把重点放在两国所共同支持的事务上”。(3)

    此外,反恐、打击海上犯罪、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环境保护等需要东亚乃至世界各国合作的问题增加。911事件发生一周年后,美国总统布什在《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说:“今天,世界大国发现他们站在一起——恐怖主义暴力和混乱的共同威胁把它们团结了起来”。(4)这个判断是对的。不仅反恐问题这样,打击海上犯罪、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环境保护等需要共同解决问题的增加,都使世界以及东亚各国的共同利益有了新的扩大。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中日美三角关系出现了向相对平衡的良性互动关系转化的趋势。

    基于对国际形势的上述判断,中国认识到,应该也能够通过和平发展的道路,实现自己的现代化,为此,将建立“和谐世界”与“和谐社会”,确立为自己的发展目标,在安全战略上,则希望实现“两个超越”,这就是:以互利共赢模式超越利益冲突的模式,以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模式超越资本的盲目扩张模式。

    类似的变化,在其他地区也程度不同地可以看到。这一切,显然为加强国际海洋安全合作,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三,中日应努力使东海变成和平、友好、合作之海。

    安倍内阁成立后,中日领导人就建立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及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内涵达成了共识,确认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具有五大性质:其一,建设性。双方明确: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出发点,在于“共同为亚洲以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建设性贡献”。其二,连续性。双方表示:在中日关系的新阶段,将继续遵循《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的各项原则,并强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强调在台湾问题上,日方坚持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立场。其三,全面性。双方同意:“全面发展在双边、地区及国际等各层次的互利合作”,合作领域涉及经济、政治、安全、社会人文等各个方面。其四,共益性。双方要求:在合作中,相互获得利益并扩大共同利益,藉此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到新的高度。其五,务实性。双方决定:为构筑战略互惠关系开展具体合作,并明确了在“地区和国际事务合作”等方面的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法、合作机制。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建立和其内涵的确定,为中日关系稳定而顺利地向新阶段转变,奠定了基础。

    在这样的大框架下,中日关于东海等问题的纷争,正在被引向理性与合作的方向。

    2006年10月,安倍首相第一次访华时,双方将“共同开发”,正式确认为解决东海问题的根本原则。此前的中日联合声明或宣言,均未直接触及东海问题,而在安倍首相这次访华与胡锦涛主席发表的新闻公报中,“双方确认,为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应坚持对话协商,妥善解决有关分歧;加快东海问题磋商进程,坚持共同开发大方向,探讨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开辟了使中日东海问题获得和平解决的重要途径。

    2007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日, 双方为妥善处理东海问题,再次强调“坚持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同时,还达成了最终划界前的临时性安排,这就是“在不损害双方关于海洋法诸问题立场的前提下,根据互惠原则进行共同开发。 ”这使东海问题的和平解决,具有了更大的现实可能。

    根据美国战略家马汉的“海权论”,人们往往把海权定义为“一个国家运用军事手段对海洋的控制力”。其实,自马汉的“海权论”问世至今,世界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人类的共同利益空前扩大,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之间在军事上的相互制约能力也空前增强。任何国家如果无视上述变化,只顾追求本国以军事手段对海洋的控制力,最后只能给本国和地区乃至世界带来灾难。

    前不久,在国际海事机构(IMO)和相关国家于新加坡召开的马六甲海峡安全航行会议上,与会各国达成共识,确认建立由日本、美国、中国等马六甲海峡利用国在安全方面提供协助的合作框架。国际海事机构表示“这是一项具历史意义的成果”。这反映,伴随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围绕海洋安全的国际合作,正在进步。中日达成的关于遵循共同开发的大方向,妥善解决东海问题的协议,符合历史潮流,应该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只有这样,东海才能变成和平、友好、合作之海,造福与于中日两国以及东亚和世界人民。

    参考文献:

    [1] 日本“海洋政策研究财团”《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书》

    [2] 美国前副国务卿理查德•阿米蒂奇的研究报告《美日联盟》(美国乔治敦大学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2007年2月17日发表)

    [3] (英国)<<金融时报>> 2007年4月17日。

    [4] 转引自2003年6月30日《日本工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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