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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真的被推翻了吗?
  文章来源:新浪科技 发布时间:2005-04-18 【字号: 小  中  大   

  7月20日的英国《自然》杂志发表了显然是来自我国大陆的华裔科学家王立君博士(译音)和他的在美国NEC研究所的同事合写的报告,宣布了他们的一项引人注目的科研成果,即他们在实验室中得到速度为300多倍的激光束,这一结果一经发表,就引起轰动,几乎世界上重要的媒体和科技网站都发表了有关报道,并发表了对一些科学家的采访,这些科学家一致认为,这是一项重大的科学成果。然而,在我国的一些媒体的报道中,竟然说这一实验结果是对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的“挑战”,言外之意就是爱因斯坦的“任何物体在真空中的运动速度都不能超过光速(每秒30万公里)”的原理“有错”,看完这些报道,使笔者感到莫名其妙,因为这与我看到的英文报道似乎大相径庭。可惜我当时下载后读完文章就将材料删除,现已不能全部找回,但仅从一篇偶然留下的“搜狐”网站的英文报道,我冒昧提出下列质疑以请教于高明。

  首先,该报道明白无误地说,王立君博士等人,在实验室中将一束激光射向装有铯原子蒸汽的气室,通过调整激光脉冲的频率使其与铯原子的能量级匹配,从而使激光脉冲获得了上述令人难以理解的超高速度。因此,激光脉冲不是“在真空中”而是在铯原子蒸汽行进的,因此才有超过光速的速度,这与爱因斯坦的“在真空中……”的论述并不矛盾,为什么会构成对爱因斯坦理论的挑战呢?而且,在BBC的有关文章中,还引用了王立君博士的话说,他的实验结果并不与爱因斯坦理论矛盾,所举的理由也是这一点。甚至在BBC的有关文章中,还用了“Trick”这个英文词来说明铯原子蒸汽的作用。这更说明,如果让王博士的激光脉冲在真空中前进,它的速度也不会超过光速。笔者愚昧,实在不理解一些媒体津津乐道的对爱因斯坦理论的“挑战”究竟是如何“挑”的。

  其次,该报道又报道王博士的说法,即他的激光束之所以能获得如此高速,是因为光没有质量,而任何物理实体都做不到同样的事情(Wang said the effect is possible only because light has no mass; the same thing cannot be done with physical objects.)这不也说明,爱因斯坦的理论是讨论在真空中的物理实体,不涉及在铯原子蒸汽中的光吗?既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为什么非要说一件事是对另一件事的“挑战”呢?

  如果有人会反驳说,过去大家不是根据爱因斯坦理论都认为“什么速度都不能超过光速”,而现在的实验不是证明这是不对的吗?对此,我们首先要说,大家的“认为”并不一定是爱因斯坦“认为”,更不一定是爱因斯坦理论的表述。其次,在“搜狐”的报道中确实引用王博士的话说,这个“认为”是错的,但是,王博士也同时说,该“认为”是“误解”(Misconception)。既然是“误解”,那就说明,不是爱因斯坦理论错,而是别人理解错,难道这还有疑义吗?应该指出,王博士等人的成果是巨大的,因为在实验室中使激光速度超过光速的实验不止王立君博士等人一家,以前,就有物理学家创造出速度比光快7%的激光,但是,在那个实验中,进入的光线与出来的光线之间发生扭曲,并不一样,而在王立君博士等人的实验中,进入及离开铯原子蒸汽气室的激光光束几乎完全一样,只是后面的激光强度比前面的小些,这是他们工作的一个独到之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耸人听闻地说成是对爱因斯坦的“挑战”,甚至对爱因斯坦作出不正确的评论。

  大家都知道,媒体的科技新闻报道,主要是科普性质,因为懂行的科学家可以去看专业杂志,因此,科技新闻报道的内容可以不全面不深入,但是不能指鹿为马,大肆炒作。科学涉及的是毕竟老实的学问,一知半解可能要误人子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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