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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院规范管理机制 为创新文化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京区党委 发布时间:2003-06-27 【字号: 小  中  大   

□武汉分院

理性认识

在人类文明演化变迁的历史进程中,制度优化始终是人类首先关注的重要对象,社会的发展,不仅要求生产力方面的科学技术创新,而且更要求制度本身的最优选择和最佳安排等制度创新,很多事实表明制度创新会比科技创新具有更重要的意义。中国古代社会的“四大发明”并没有使中国在18世纪爆发科技革命的根本原因,就是自然经济资源配置制度以及建筑其上的封建专制制度和意识形态。使日本发生重大历史变革的“明治维新”不是科技维新,而是制度维新。西德经济起飞之父艾哈德认为,二战后西德经济繁荣首先不是来自科技的繁荣,而是市场制度造就的“来自竞争的繁荣”。同样的高科技设备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间导致生产效率悬殊的根本原因,仍然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功能优劣不同的社会制度。著名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1983年在演讲时指出: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时代浪潮的形成,关键不在于科技和人,而在于制度。总之,一切落后归根到底是制度落后,一切先进也是制度先进,制度是一切社会变量的解释变量,而其他变量则只是因变量,制度创新已被国际社会公认为一切创新的孵化器。

创新文化是制度文化的重要思想保障,是制度创新的理念基础。

科研院所实际上是人的组合体,人是有思想的,任何人的行为都会受到自身思想的指导和约束,因此,创新文化作为每个职工的一种价值理念存在,当然就会对职工的行为发生应有的作用。需要指出的是,对人的约束往往有两种,一种是外在的约束,例如法律及制度等;另一种是内在约束,例如作为价值理念的社会道德及创新文化等。因此,创新文化是一种内在约束。也就是说,创新文化是职工的行为准则,会对研究所发生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既包括激发研究所活力的作用,也包括约束研究所行为的作用。

正是因为创新文化作为职工的价值理念存在,而职工又会受到自身价值理念的作用,所以创新文化能够使职工自觉主动地执行规章制度,贯彻研究所的发展战略,因而创新文化是实现研究所制度与发展战略的思想保证。

更为重要的是,创新文化是研究所制度创新的理念基础。因为创新文化是研究所制度和研究所发展战略的要求在职工价值理念上的反映,而创新文化内涵的创新冲动和营造的有利于创新的氛围,又必然会带来研究所领导、广大科技人员、职工的价值理念的行为观念的创新,进而推动研究所制度和发展战略的创新。我们认为,对研究所制度创新起着重要作用的创新文化理念主要有以下几种。

共赢平台理念——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战略发展、研究所的战略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视研究所为共同发展的平台,不断地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创新机制。

内在融合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承认个性文化差异,尊重个性平等,实现比较优势的有效组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团队作用。

忠诚理念——忠于研究所、忠于员工、忠于各方利益、忠于职业道德、强化自我约束。

团队精神理念——使自我创新能力与协作原则有机结合。

敬业进取理念——在制度安排上以敬业进取为中心,要求职工德与能力的内在统一,实现研究所和职工的持续发展。

鼓励冒险理念——在科研活动和管理工作中,鼓励创新、鼓励冒险、允许失败。

实践作法

现代管理制度是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目标的重要保证。制度建设不仅丰富了创新文化建设的精神内涵,而且为创新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武汉分院系统经过深入推进创新文化建设试点,各单位和分院机关根据知识创新工程的进程,适时进行了制度创新,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工作规划、决策督办程序、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竞聘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考核评价激励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建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各单位和分院机关编印了内容健全、层次分明、分类合理,能指导和规范一定时期工作的规章制度汇编,同时,加强了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力度,促进了分院各单位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围绕创新改革目标,使制度预期化。

知识创新工程客观要求“制度”为之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因此,分院各单位在推进知识创新工程的过程中,针对知识创新目标、改革目标,加强了建章立制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在制度建设工作中,体现“超前”思想,发挥制度的预期功能,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引导广大管理人员,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围绕管理目标,使制度具体化。

作为科研院所,如何使管理目标、科研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等有效地实现和运作,最具权威性的手段之一,就是把诸多目标的实现过程,作为制度建立、完善和实现的过程。武汉分院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围绕任务目标、一方面确立全方位的制度落实目标,另一方面就是在建立制度的过程中,使内容、考核、评价、反馈等具体化,具有较实际的针对性,做到制度目标对应任务目标。

针对管理弱点,使制度重点化。

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任何层次和水平的管理都可能存在缺陷的一面,因此,有针对性地给予制度制约,是提高管理效能的关键方法之一。

针对新问题,使制度完善化。

随着知识创新工程的深入推进,研究所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不断出现,为了适应这种形势,推进管理创新,就必须根据新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增强规章制度的动态适应性,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针对热点问题,使制度严格化。

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以各种方式渗透到科研院所,导致在科研道德、创新经费管理、园区建设等方面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武汉分院各单位在强化职工素质和教育的同时,施以“严”字当头的管理,以制度规范与监督考核相结合,从警钟常鸣的思想教育制度;多层次、多途径、多方位的警示、监督制度;层层落实的责任制度;易发部门、岗位的监督审计、规范职业行为的制约制度;定期检查、考核、反馈制度;违规惩处制度等六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使“依法治所、依法治院”更富于严肃性、权威性。

实现公正奖惩,使制度权威化。

管理的权威性体现在奖惩的公正性上,我们在工作中较好地把握住了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奖惩制度的制定,力求作到科学、合理、公正、客观,有度、有力、有节;二是奖惩与利益荣誉挂钩;三是执行奖惩时公正、慎重。

在奖惩兼备的情况下,我们加大了激励制度的推进。我们认为科研人员进行创新活动有三个基本要素:专业知识、创新思维技巧和原动力。其中专业知识和创新思维技巧水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但原动力最容易受到外界影响。为此,研究所应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来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我们把激励制度作为创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作是研究所创新生命力的保证。因此,各单位出台了相应的激励制度,为科研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创新条件,同时,采用动态激励机制,鼓励他们不怕失败,勇于创新。

总结经验

制度文化建设是创新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基本保证,对形成研究所团结进取的工作局面、增强单位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度建设的两项重要工作,一为建章立制,二为落实执行。我们感觉到在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分析其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制度自身的问题,二是组织管理方面的问题。

制度自身的问题:制度本身没有制定和实施的客观必要性,或者不具备可有效实施的条件。

制度本身有各种缺欠。如有歧义,有漏洞并且易被非善意地利用;过于繁杂,不便于记忆和执行:过于概括,没有可操作性,没有检查衡量的指标;制定制度不够慎重,草率行事,造成朝令夕改,从而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

修订不及时,造成实际上没有受控的制度文本。规章制度不能频繁修订,以免朝令夕改使制度失去权威性。但与其他更高层次的规范性文件相比,这种规章制度的动态适应性要求更高,因此,规章制度必须能够跟得上变化,也就是要在必要的情况下及时做出修订。

组织管理方面的问题:对制度实施过程组织不力,管理乏术也是构成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

管理者对制定制度的目的不清楚,组织实施制度的态度不端正,或动机不纯,只为交差,只为应付检查。

未能以有效方法措施真正获得单位主要领导者对制度实施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组织实施过程中,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准备工作不充分。

组织制定制度和实施制度之前,与有关方面的协商不够,听取意见不够广泛,使制度没有足够的群众基础,因而受到比较广泛的消极抵制。

对抗、曲解甚至篡改制度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预先警告、纠正和制裁,总习惯于以“下不为例”处理问题。这实质上使不执行的行为变相“合法化”,受到鼓励,同时又是对认真执行者的打击,导致制度的实施成了空话。

不能正直、公平、严肃地对待制度的执行,动辄轻易开口子,随意允许变通。

应采取的措施:为了保证规章制度得到充分地贯彻落实,我们除了在制度的制定、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外,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制定制度的原则:为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在制度制定过程中应遵守以下的规则。

依据充分,制定制度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政策依据、事实依据;必须依法进行,内容上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要有切实的针对性,有进行有效约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必须与研究所的创新目标、战略目标、价值目标相适应。

高度一致,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形式同其他制度具有高度统一的一致关系,整个制度的所有部分具有高度的一体性关联。

无论制度的内容还是形式决不与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规章,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同级机关有关文件的规定相抵触;不与自己制发的并且有执行效用的其他文件的规定相矛盾;制度的上下文之间决不自相矛盾。

以法定的指挥权、命令权为后盾制定制度,决不越权,决不在法定职权范围之外发号施令。

有条有理,组成制度的文字必须作到条理性,使制度层次分明、理顺文畅、分类准确、主题突出、排列合理有序。

严谨周密,制度结构与语言表达应具有周密有效的特点,以保证各种约束的有效。

简要明确,制度的语言要简约不繁而又明确周详。

保持稳定,制度一经公布生效就应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保持稳定,不要朝令夕改,变化无常,否则就失去了可行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要维护这种稳定性,事前做充分的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反映;

在写作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各种界限,力争使各种提法准确而概括,经得起一定时间的考验。

制度实施的原则:明确,即一定要使有关人员人人知晓制度的内容,认识认真遵行制度的必要性;严格,即必须真正严格依据制度办事,不打折扣,不搞“下不为例”。奖罚必须及时兑现;平等,即在制度面前要人人平等,各级各类工作人员不分职位高低,都必须受制度的约束,谁也没有不执行制度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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