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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代表的里程碑意义
  文章来源:科学时报 2008-3-4 发布时间:2008-03-04 【字号: 小  中  大   

唐钧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请记住他们的名字——朱雪芹、胡小燕、黑新雯、康厚明,他们是上海、广东、重庆三地选出来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农民工代表。他们的当选,或许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他们是占中国人口1/10以上的这个庞大社会群体的代表。2008年3月5日,他们将走进人民大会堂,肩负农民工的重托,在全国最高权力机构中行使自己神圣的代表权。

    有记者向我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前些年,虽然全国人大还没有农民工代表,但农民工问题照样是两会关注的焦点,农民工群体有自己的代表和没有代表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我的回答是:这完全不一样。

    民主方式古来有之,但让所有的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有机会自己表达自己的意见,是现代政治文明一大实质性的进步。在计划时代,我们习惯让政府代表所有的人说话,所以人大代表中“省级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代表”居多。改革开放以来,新生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代表权问题逐渐摆上议事日程。近年来,代表资本的人大代表已经先一步进入全国人大。现在,代表产业工人中一个新生的重要群体的代表权也落实在这几位代表身上,这不能不说是政治民主方面的一个显著进步。

    民主是利益的诉求。一个社会阶层或一个社会群体的利益所在,对于不属于这个阶层或群体的人来说,终归是隔了一层。农民工“亦工亦农、城乡两栖”,他们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以及从中派生出来的社会需求和利益诉求,没有亲身经历的人难以真正体会。

    让农民工有机会直接说出自己的意见,则是一个最有效,因而可以说是最符合民主原则的表达方式。同时,真正的民主,应该在畅所欲言、充分表达的基础上进行对话、沟通、协商,不同的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之间实际上还有博弈和妥协,这才是现代政治民主的真谛。

    最近在社会学界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有国外的研究者对中国的民主得出了一个很有趣的研究结论:谁说中国没有民主,只不过中国的民主程序与西方的习惯正好相反而已。西方民主强调在决策前听取意见和建议,然后作出抉择;而中国的民主主要是在决策后,各地方、各部门都会在“领会精神”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最佳选择”或“满意选择”——这可能是中国太大了、人口太多了、国情太复杂了的缘故。

    当然,在保留自己的传统之外,我们也应该重视使我们的民主程序更具“普世性”的意义。所以,要尽可能地吸收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代表到国家权力机构中来。当然,对农民工这个在规模上仅次于农民和城市职工的庞大社会群体而言,仅有这几位代表似乎在人数上还是少了一点。但是,代表人数多少可能也不是最重要的,这都可以在下一届、下下一届……再进行调整。

    调侃一下,熊猫虽少,地位却是“国宝”。希望这几位农民工代表能够享受“国宝”级待遇,尽一切努力把农民工的社会需求和利益诉求表达出来,引起全国最高权力机构的充分关注,这样才能不辜负农民工兄弟姐妹的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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