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18日消息(记者彭玉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指出,法律是社会进步的反映。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范徐丽泰这几年亲身感受了内地法律的不断完善。但她强调: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制观念比法律文本更重要。1998年至今,连续两次当选香港立法会主席的范徐丽泰,日前接受了中央台记者彭玉冰的独家采访。
她说:“我们看到中央政府是实实在在地希望以制度化、以法律、法治的精神,来处理各方面的问题,这是值得我们大家去认同的。因为,用制度来处理问题,这个比人治好得多了。中央有好的政策、有好的办法,也要由地方政府去做。而地方政府最主要的前线工作人员就是我们基层的干部……”
范徐丽泰说,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及素质教育,对地方的发展尤为重要:
基层干部的素质,他们对法制的观念,他们对自身责任的认识,都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才是我们老百姓清明的官。希望大家对选拨基层干部要特别的谨慎,特别的小心,因为,我们的政策能不能够到位,就是靠这一班的同志。
谈到香港的法治建设和廉政建设,范徐丽泰认为:香港,大家对法治、对制度是依规举来做事。这个不是一天或一个短的时间能够养成的,是要长时间的不断地教育。当年我们香港,30多年前是一个非常贪污的地方。后来,下了决心,一定要廉政、廉洁。最重要的一点,当年就做了一个很大的公民教育,在社会上展开了很多很多的教育,让广大民众了解,这个贪污就是将人家合理的权益拿走了,去给一些不应该有这个权利的人。所以,民众就对这个贪污越来越觉得不能够接受,因此,养成一个社会的风气,就是反贪。当然,到今天我们也有人贪污,常常有,而且抓到了,放到法庭上判罪,可是问题就是有这些人,其他人觉得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重要的是在民众中产生一部分力量,而这个力量就是要求所有的公务员也好,企业也好,不能够有不正之风、贪污腐败。这么一来,我觉得我们慢慢就可以改变这个风气。
当记者问范徐丽泰,如果面对金线和利益的诱惑,会想到什么?范徐丽泰坦然地说:
我就想到一定要做对的,不能够做不对的。绝对不能够以权去谋私,绝对不能够假公济私,因此,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诱惑的,我不会做。
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名誉博士,范徐丽泰透露,今年九月她将参加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直选:
香港立法会议员的直选,一半是直选,一半是由功能团体选出来的。至于立法会主席,要经过所有的议员上任之后,大家互选一位主席出来。
范徐丽泰笑谈自己的身体还比较健康,并谦虚地估计自己再次当选立法会议员的机会是“一半儿一半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