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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平失地农民伤口 政协委员开出六味药方
  文章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4-03-03 【字号: 小  中  大   

数千万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高度关注,他们为抚平失地农民伤口开出了这样一张“方”:

——尽快修订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征用制度的规定,制订详细且有可操作性的征地规章,规范各级政府行为,约束公共权力,确保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保障。

蔡克勤委员: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应尽快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征地方式,引入市场机制,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交易全过程,以保证他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处置权等得到充分尊重,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尽快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提高补偿费标准,并严格监管征地补偿费的使用。

洪绂曾委员:必须修改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补偿水平,大幅度提高现行征地三项补偿费标准,把大头留给农民。征地费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收支情况要公开。要责成审计部门每年定期审计征地补偿费使用情况,并就征地有关事项举行听证会,及时纠正和打击地方政府及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不断完善安置办法,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率,为他们建立稳妥的社会保障体系。

吴明熹委员:对被征地农民,不能满足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国家应尽快出台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更优惠的政策,尤其要加大对他们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要推行土地换社保的办法,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不断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提高失地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洪绂曾委员:国家应从征地中拿出10%左右的“三通一平”建设用地,留给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二、三产业,这样不仅可为失地农民创造就业岗位,也可用获得的利润返还给失地农民。要大力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盘活资产,参与土地开发,允许村集体和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与投资方联合成立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开发。实行土地入股,使失地农民从土地中获取永久的收益权。

——改革现行领导干部考核制度,促使他们形成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蔡睿贤委员:要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对地方领导建立起科学、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为了个人升迁,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干部应当被“减分”。

——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生活及社保的组织领导,整合各方面力量,真正为失地农民办实事。

洪绂曾委员:全面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及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土地、计划、开发办、劳动、城建、财政、民政、教育、卫生等诸多部门,需要统筹协调,避免政出多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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