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RSS | 网站地图 | 收藏 | 邮箱 | 联系我们
首页 新闻 机构 科研 院士 人才 教育 合作交流 科学普及 出版 信息公开 专题 访谈 视频 会议 党建 文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旧专题 > 创新专题 >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特别报道 > 背景材料
中国科学院对科技奖励进行重大改革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4-03-19 【字号: 小  中  大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中国科学院的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已历经六年,正在全面推进。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国科学院确立了新时期办院方针,即“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加强原始科学创新,加强关键技术创新与集成,攀登世界科技高峰,为我国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做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创新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办院方针,激励科技人员的创新意识,大力营造人才辈出的体制环境,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的精神,中国科学院决定进一步深化科技奖励改革:

第一,停止评审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奖,集中力量做好推荐国家科技奖的工作。通过不断推出高水平的重大成果,激励全院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提升创新的目标与层次,为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不断做出重大科技创新贡献。

第二,鼓励全院各研究所融入社会、面向用户、参与竞争、扩大影响,积极申报省级和国防、公安、安全部门科技奖,为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安全、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设立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主要奖励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个人和集体。将全院科技人才的注意力、创造力引导与组织到新时期办院方针确定的目标上,动员与组织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上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