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亚:自力更生 铸起核盾
来源:【字号:大 中 小】
1955年中国创建核工业、研制核武器,方针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外援来自苏联,包括实验设备、核工业设施的建设和科技人员的培训等。然而,时间不长,1959年6月赫鲁晓夫撕毁协议,拒绝向我国提供原子弹教学模型和图纸、资料,并于1960年撤回全部在华专家。这吓不倒中国人民,党中央决定完全按照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发展我国的核武器。
1962年9月,根据当时核武器研究、试验、核材料生产等已取得的进展,以及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和核爆炸试验场地等状况,二机部部长刘杰与核武器研究所李觉、吴际霖等领导同志研究提出争取在1964年、最迟1965年上半年爆炸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的“两年规划”。这是一项重大决策。为进一步分析研究其可行性,我们组织编写了《原子弹装置科研、设计、制造与实验计划纲要及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与《原子弹装置国家试验项目与准备工作的初步建议与原子弹装置塔上爆炸试验大纲》。前一文件是阶段性总结分析报告,对我国在当时科学和工业基础薄弱的条件下很快完成第一颗原子弹装置的研制起了重要作用。后一纲领性文件是下一步工作的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核爆炸试验分两步走:即第一步先以塔爆方式、第二步再以空投方式进行的方案。它不但使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的时间提前了,更重要的是能安排较多的试验项目,用来监测原子弹动作的正常与否,检验设计的正确性。这个大纲在第一颗原子弹研制及试验中也起了重要作用。
“两年规划”上报并经中共中央审议批准后,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有关部门、地区的大力协同和支援下,广大科研人员、工人和干部克服了重重困难,如期实现了争取目标。1964年10月16日下午3时整,一朵黄褐色的蘑菇云在我国的西北戈壁滩腾空而起。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的消息,震动了全世界。
1964年12月21日,周恩来总理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这次试验为例说明我国自力更生的成就。他讲到我们自己研究、设计、制造的这颗原子弹,同美、英、法试验的第一颗相比,水平要高;实验中所用的上千台(套)设备,绝大部分都是我们自己设计制造的,是高质量的、过得硬的。
1963年9月,聂荣臻元帅在听取二机部刘杰、刘西尧、钱三强等领导同志汇报时指示:我们装备部队的核武器,应以导弹为运载工具作为主要发展方向。1964年2月,聂帅进一步指示:两弹结合,即把原子弹装到导弹头上,成为导弹核武器的核试验,应在不妨碍当前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我们坚决执行聂帅这一高瞻远瞩的指示,继原子弹塔爆试验和1965年5月机载核航弹爆炸试验之后,1966年10月,我们又成功地进行了导弹运载核弹头爆炸试验,一步接一步地实现了我国原子弹研制的“二级跳”计划。
1964年5月和1965年1月,毛泽东主席在听取国家计委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和长远规划设想的汇报时,曾两次谈到核武器发展问题,明确指出:“原子弹要有,氢弹也要快。”周恩来总理在我国首次核试验成功后,也提到氢弹研制能否加快一些,并要求二机部就核武器发展作出全面规划。经反复研究后,二机部于1965年2月向中央专委呈报了《关于加快发展核武器问题的报告》,提出一方面要抓紧原子弹武器化工作,装备部队;另一方面要尽快突破氢弹技术,向战略核武器的高级阶段发展。周总理主持专委会审议并原则同意二机部的规划安排。
我国早在1960年底就开始探索氢弹原理,1964年10月原子弹试验成功后,氢弹攻关力量得到加强,只用了2年2个月,于1966年底就成功地进行了氢弹原理试验,实现了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氢弹也要快”的要求。
1963年7月,美、英、苏三国代表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试验的条约》(简称《部分禁试条约》)。这个条约不包括禁止地下核试验。这就是说,美、英、苏等已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可以继续通过地下核试验来改进和发展他们的核武器,而中国为建立自己的核力量将开始在大气层进行的核试验却是不符合此条约规定的,因而是不允许的。我国政府立即发表声明严正指出,外国通过签订条约企图捆住中国人民的手脚,办不到。
遵照周总理的指示和中央专委的决定,在抓紧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的准备工作的同时,我们又开辟了一条战线——地下核试验的准备工作。曾计划于1966年5月进行一次平洞方式地下核试验,因当时已安排有导弹运载的核弹头爆炸试验,并集中力量进行氢弹技术攻关,故经请示批准,地下核试验的准备工作暂停了一段时间,试验日期也推后了,到1969年9月才顺利完成。
1986年3月21日,我国正式宣布,从那时起将不再进行大气层试验。1996年7月29日进行又一次地下核试验后,我国正式宣布暂停核试验。
从1964年我国首次核试验算起,到1996年共进行了46次核试验,其中半数是地下核试验;同其他核国家相比,次数是最少的,成功率、效益是相当高的,在辐射安全方面也是相当好的。
(节选自《请历史记住他们——中国科学家与“两弹一星”》.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
(责任编辑:侯茜)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
京ICP备05002857号-1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47号 网站标识码bm48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