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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应化所“十一五”基建项目通过验收
  文章来源: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7-23 【字号: 小  中  大   

  722日,由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组织的验收专家组对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十一五”科教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先进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及“修购专项—供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由中科院条财局高级工程师王志刚、新疆分院高级业务主管侯铁等17位专家组成。长春应化所副所长胡立志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会。 

  验收会上,长春应化所资产处处长夏云龙做工程建设总结报告,就项目的建设概况、实施内容、实施过程、过程管理、实施意义、投资结算及建成后运行使用情况等向验收组进行了全面汇报。  

  随后,验收组分为建安、财务、档案和管理使用与建设成效4个专业组,对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查验。经过检查,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法人负责制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全、规范,建设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专款专用,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已按国家批复要求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实现了建设目标,满足了功能使用要求,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长春应化所先进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包含新建化学合成楼二期、仓库和改造本馆、图书馆、物化楼、钴源、综合楼等7个子项目,于20085月开工,经过4年的建设与改造,于201210月先后完工并投入使用,共完成建筑面积40951.93平方米,其中新建19497.93平方米,改造21454平方米,建筑的设施功能均到达设计要求,项目主要配套设施运行基本正常;供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于201110月开工,20123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改造后供电容量大幅度增加,使主要科研建筑的供电状况得到了根本性改变,用电紧张情况得以改善,有效提高了科研工作效率。 

  本次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长春应化所“十一五”基建项目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验收会现场

查验工程实体

查验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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