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方面的立法是不少的,像《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在教育方面的立法也比较配套。”今天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做如上表述。
除了专门的科技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家科技奖励条例等法规,李飞介绍说,有关经济、社会方面的很多法律的总则中,也有跟科技相关的条款,规定要利用科技手段来推动相关工作。他认为,这是和我国现在总的发展战略相适应、相符合的。
对于下一步工作目标,李飞指出:“这些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真正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提供法律上的支撑。”
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今年常委会是否开展科技方面的执法检查”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局长窦树华说:“已经有所考虑,上半年要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组织执法检查,下半年要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央政府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是四个专题之一。会后,当记者问及“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地方是否已经改进”时,窦树华风趣地说:“能解决的都已经解决了,没有解决的正在抓紧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