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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统一学位授予工作率先付诸实施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2-07-12 【字号: 小  中  大   

    2002年3月9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届第2次会议在北京玉泉路教学园区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304名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
    本次会议由高文副主席主持,白春礼、何岩、黄荣辉、李静海等34位委员出席会议,研究生院党委书记邓勇、中国科学院学位办主任吕晓澎等列席会议。白春礼主席在会上就学位工作的重要性及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质量评估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讲话。
    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具有学位授予初审权,负责审核通过本单位的学位授予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具有终审权,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逐个审核的基础上,着重审核有争议的对象,并对通过人员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
    本次申报学位授予审核的培养单位共计55个,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审核的人数为240人,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审核的人数为64人。与会委员们分数理、化学、地学、生物、技术五个小组,根据学位授予有关条例,对本次拟授予学位人员进行审核与评议。经全体与会委员投票表决,240名拟授博士学位人员和64名拟授硕士学位人员得票数均超过半数,同意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研究生院通过近几个月的探索与实践,已初步建立起适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审核的表决系统,为全院统一学位授予工作提供了科学、系统的信息管理操作平台。研究生院学位授权体系信息系统得到了与会委员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委员们还就信息采集的内容及方式提出了诸多切实可行的建设性意见。
    本次会议同时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暂行规定》,将于近期下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
    2002年是研究生院全面推进“三统一”实施工作的一年,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研究生院的“三统一”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统一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表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工作从此将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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