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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人选)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计划财务局 发布时间:2012-12-17 【字号: 小  中  大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2〕59号) 和我院各专业评审组的推荐意见,现将报送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人选)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人选)

院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分配的国家奖推荐指标,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2人;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共44项;推荐科普项目1项;推荐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3人。具体推荐项目详见《院推荐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表》。

二、推荐公示

根据国家奖励办要求,院将对推荐国家自然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普等非涉密通用项目在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对经院推荐的非涉密通用项目的主要内容在主要完成人工作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时间一周以上,公示结果由主要完成单位与推荐材料同时报送院计划财务局。

公示内容如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项目简介等必须公布,其它内容除涉及个人家庭地址、电话等隐私外可适当公布;涉及国家安全与国防类涉密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三、推荐材料

1. 请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推荐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国家奖励办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的要求填写《推荐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密码)待2012年12月20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业务平台(http://168.160.158.231/nosta)开通后由院下达。非涉密通用项目的推荐材料,均需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业务平台,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专用项目和涉密项目(推荐系统另发),按保密要求进行填写并直接报院,一律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报送。

2.《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请代院起草,并将推荐意见草稿电子版发送至院计划财务局,统一填写。推荐意见应包括:确认推荐材料真实有效,确认相关栏目符合填写要求,推荐前的公示情况,并对照相应国家科技奖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不超过600字。推荐意见最后一段统一填写为“经评审,建议推荐该项目(或候选人)为国家XX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X等奖(或候选人)”。推荐日期统一填写为2013年1月31日。“推荐单位意见”栏内不要加盖项目完成单位公章,由院统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 报送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2)纸质《推荐书》3套(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专用项目还需报送推荐书首页和项目简介各1份;(3)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还需报送《推荐书》从基本情况到推荐意见共九个部分的合订本31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三、审核报送时间

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人选)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须经院组织审核通过后推荐,材料报送不得邮寄。

审核修改时间:2013年1月14-15日报送审核修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013年1月16-17日报送审核修改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正式报送时间:1月21-22日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1月23-24日报送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为扩大推荐指标,鼓励从地方或部门等渠道进行推荐,但须及时报院备案,以便及时通知调整推荐项目。

报送地址:院机关706会议室。

电话/传真:010-68597359

E-mail:jyliu@cashq.ac.cn

联系人:刘继昱

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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