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财教函﹝2012﹞100号)要求,为做好院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结合我院情况,对清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目标任务
此次公务用车清查工作是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及国家下一步出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制度提供依据和保障。
二、清查时点
此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时点。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填写《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报表》(详见附件), 于10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wzc@cashq.ac.cn,并将报表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院计划财务局资产处。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摸清公务用车的数量、结构、分布及配备使用情况,按期完成,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附件: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报表
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