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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机关年终财务报销借款等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1-11-23 【字号: 小  中  大   

院机关各部门:

年终将至,首先感谢院机关各部门一年来对办公厅财务工作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为做好2011年度院机关的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各项经费的收支余情况,现就年终财务借款、报销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各部门借款、报销(含职工医药费、子女统筹药费)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6日(星期五),12月19日起停止办理各种借款、报销事宜;2012年度的借款、报销工作从1月30日开始。

二、2011年度职工医药费、子女统筹药费的报销从2012年1月30日至2月29日期间每逢星期二、星期四办理,逾期一般不予办理。

三、院机关各分工会和各党支部2011年度活动费报销请在2011年12月16日之前办理。根据院机关党委和工会的规定,分配给各分工会和各支部的活动费指标不得跨年度使用。

四、由于财政部下拨2012年外汇额度要在当年的1月下旬才能到院,各有关部门如在2012年1月份有出国任务需办理外汇手续,请尽可能提前在2011年12月16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

五、2011年度发生的各种支出及原始票据的报销时间延长到2012年2月29日止,过期作废。

六、请各部门已经办理公务卡的职工在2011年12月16日至2012年1月30日期间不要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支出,避免因暂停办理报销业务而发生罚息、滞纳金等费用。

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迅速传达到所有人员,抓紧清理报销各种借款(包括以前年度的各种借款),配合我们做好年终清欠及财务决算工作。如上述工作安排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造成不便,敬请大家给予谅解和支持。对大家给予的理解和支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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