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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材料所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
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文章来源: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4-05-22 【字号: 小  中  大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使广大科研人员了解掌握、切实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于5月21日下午举行《若干意见》宣讲会。财务资产部财务总监陈守华宣讲。各科研部门课题组长、行政秘书、团队财务报销联络员及科技发展部相关人员6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

  陈守华就《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的三大突出要点、一个聚焦重大需求的政策导向和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6大举措,以及如何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同时,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陈守华还就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和三公经费等相关报销标准和报销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陈守华与参会人员进行互动,详细解答大家提出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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