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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宜瑜作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工作报告
科学时报 洪蔚
在6月7日开幕的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上,受中国科学院学部第四届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宜瑜就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作了总结报告。
“委员会在学部主席团的领导下,在各学部常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下,依靠全体院士的共同努力,认真履行职责,学部道德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陈宜瑜说。
委员会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院士行为规范的文件,目前已初步形成学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规范体系。
陈宜瑜说,近两年来,委员会认真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的建议;将2005年起试行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在原有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为15条,并于2008年12月公布施行。
正式施行的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界定了依据、目的和适用范围,并将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明确界定为: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有损院士科学道德声誉的行为;在院士增选工作中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其他科技活动中的不端行为等4个方面,进一步增强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对《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时,委员会调研了各学部院士增选投诉处理方式以及存在的重要问题。
陈宜瑜说,以往的实践工作表明,对院士候选人投诉信处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主要体现在匿名投诉、逾期投诉、通过网络等方式广为散发材料,以及未上交和未经受理的投诉在评审会议期间出示或传播等方面。
修订后的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界定。此外,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在修订中还进一步明晰了投诉信受理的程序,强调了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等有关人员的保护,以及对增选中评审情况和候选人投诉处理情况的保密。
在谈到未来两年的工作思路时,陈宜瑜强调了道德委员会要参与和促进我国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国国情、联合不同部委和机构开展科研诚信和科研规范研究,共同推动我国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陈宜瑜在报告中指出,未来两年的工作思路是在当前国际国内科技形势下确立的。对此,委员会特别提出了部署开展科技伦理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中科院科技伦理研究中心的研究支撑作用,组织开展对生命科学伦理、生态环境伦理、信息网络伦理、纳米等“新材料”伦理、军事伦理等问题的研究。
陈宜瑜在报告中还强调,要参与国内外的科学道德研讨交流活动,通过参加有关会议交流经验和体会,研讨对策,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部道德学风制度建设。
他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国际金融危机等国家重大紧迫需求时中国科学院院士们的优秀表现。陈宜瑜说,院士们在第一时间做了大量工作,许多院士不顾年事已高,甚至还直接深入救灾第一线,展现了院士们强烈的忧国忧民、爱国奉献的精神风貌,受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的充分肯定。
很多院士应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邀请,在科研院所、机关团体以及学校开展“做人做事做学问”等科学精神的宣讲活动,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称赞和欢迎,为在科技界树立科学价值观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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