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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安委员:解决年轻科研人员住房问题
发布时间:2012-03-05 来源:科技日报 王延斌 【字号:  

经过一再踌躇,山东省科学院李国安代表还是决定放弃“旧案重提”的想法。虽然他去年的一份议案,至今还没有落实的迹象。

“安心科研还是赚钱买房”,是他去年提出的“反映‘夹心层’之痛”议案的问题所在。本报记者去年曾经关注过李国安的纠结:“(年轻科研人员)安心进行科研的,赚不到钱,买不了房子;忙着赚钱的,多半为了房子,他们不愿意甚至不再搞科研。”他的想法是通过提出议案,解决年轻科研人员的住房问题,“以便使他们安心科研”。

一年过去了,全国人大对议案的督促,山东省省长、分管副省长的重视,并没有让问题得到解决。李国安看到了省政府和济南市在这方面的努力,但问题迟迟没有解决,他“心里没底了”。

去年两会期间,李国安在向全国人大提交这份议案的同时,给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写了一封信。“省长非常重视,批示省建设厅与省科学院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山东省分管副省长专门召开了“省直事业单位建房问题”的会议,商讨解决之道。

当时,会议对此问题提供了三种解决方案:

省直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在通过省里的相关规划后,可以建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省政府统一供地,事业单位出资建公租房;济南市建设公租房、经适房,有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可以享受政策入住。

再三研究之后,山东省科学院排除了第二、三方案的可能性。省政府统一供地,不靠谱;年轻科研人员工资低归低,但不符合公租房、经适房条件的范围,所以,“第一方案最靠谱”。

李国安看到了希望。山东省科学院有地,资金可以自己筹集,只要省里有关部门批准,年轻科研人员的住房问题就可能解决。但问题远非如此简单。

按照有关政策,即使利用自有地块建房,需要经过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在经过几个部门的重重审批后,在省发改委某个处室那里,“卡壳了”。

李国安也明白,按照省里的有关政策,省直政府机关可在自有土地上建房,但省直事业单位却没有相关规定的“庇护”。

“我们院领导也在曾经向省发改委问起此事,但就是缺乏相关政策的支撑,迟迟不能批下来。”这让山东省科学院和李国安颇感无力。

实际上,就此问题本报记者也在私下与山东团一些代表有过交流,一位不愿具名的代表认为:“这件事缺乏政策支撑只是一方面,更主要的是即使政府‘破例’促成此事,就相当于开了‘口子’,类似事件不断又如何处理?”

“这比我提过的其他议案更让人费心力。”李国安感到了疲惫。但他还要坚持,“来北京之前,我们院领导专门嘱咐,如果遇到省领导,这件事再提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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