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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十二五”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的指导意见
人事教育局

院属各单位:

“十二五”是我院实施“创新2020”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人力资源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战略重点和改革举措,对于支撑研究所实现科技创新的跨越发展至关重要。为落实院的有关部署,促进研究所做好“十二五”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位置。坚持以研究所的科技发展战略为导向,明确未来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通过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动态优化和充满活力的创新队伍,实现人才队伍创新能力的跨越式提升。

二、基本原则

人力资源规划是落实研究所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是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蓝图,同时也能够为院核定事业编制、岗位结构以及实施各类人才计划提供依据。

制定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在我院“十二五”规划体系中,院规划纲要是各类规划的统领。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要以院相关规划为指导,并与之相协调。

(二)人力资源规划是研究所整体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制定必须符合研究所的发展战略,同时要针对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要注重分析研究,探索规律。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既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又要遵循学科领域的发展规律、符合科研活动的特点。制定规划要有充分的客观数据做支撑,借助合理有效的预测分析方法,以保证规划的科学性。

(四)规划制定要做到系统性和完整性,形成规范的规划文本,同时还应具有实施规划的保障体系及工作方案。

三、规划文本基本框架

规划文本基本框架应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举措等。

(一)规划背景

1.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总结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系统分析人才队伍的现状;重点分析研究人才队伍规模结构、机制体制、政策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问题。

2.研究所科技发展战略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明确研究所的战略定位、科技布局、科技活动的组织模式等对人力资源发展提出的要求。

3.外部人才环境分析

分析未来相关领域海内外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的供给情况,研究竞争趋势与特点。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根据院相关规划、研究所发展的战略目标、创新能力建设的要求以及针对关系研究所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人才队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1.提出未来5年人才队伍规模、结构和质量的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重点。

2.确定人力资源配置的具体目标,包括阶段性指标和年度计划等。

3.各类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支撑和管理骨干人才、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等。

4.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5.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和人才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用人制度、岗位管理、人才招聘、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继续教育与培训、人才环境等。

(四)重点举措

为完成各项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人才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并建立组织保障。研究所要成立由所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的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工作组,并在人力、资金和条件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要注重与院规划制定的互动与衔接。按照相关部署,院、所 “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工作将同期进行,各所要关注院相关规划制定的思路、重点和进展情况,明确本所在全院中的定位,使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既符合研究所发展的需要,又符合全院整体发展的要求。

(三)要开展规划制定的相关研究工作。针对研究所发展战略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本领域科研活动的特点及人力资源配置规律、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未来人才竞争环境等,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结合对国内外相关机构的比较分析,形成研究报告,为科学制定“十二五”人力资源规划,提供研究基础和支撑。

(四)要广泛听取本单位各方面的意见。规划制定中,可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询学术技术带头人、青年科技骨干、科技支撑和管理骨干等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把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吸纳或反映到规划中,使规划更加符合实际。

(五)要注重交流学习或借助专业力量。各单位在研制规划的过程中,要注重与同类型研究所的交流研讨、相互学习和借鉴好的经验及做法。根据需要,可对参加规划研制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邀请人力资源专家共同参与规划的研制,或借助专业咨询机构的力量,联合开展规划研制工作。

五、进度安排

(一)规划的预研与起草(2010年6月至10月)

2010年6月,各研究所正式启动人力资源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10月底前完成,形成《×××所“十二五”人力资源规划》文本。

(二)规划的评估和完善(2010年11月)

研究所要邀请本所学术委员会专家、所外同领域专家和专业局负责人等7-9人,对规划进行通讯评议,由专家填写评议意见。研究所要根据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三)报送及审核备案(2010年12月)

将规划文本及专家评议表报送人事教育局审核备案,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将责成其限期修改。规划文本将作为院制定相关政策与计划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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