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第 339 期
(2022-03-22)
 
首届国家基础学科公共科学数据中心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通告
文章来源: 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15

  国家基础学科公共科学数据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基础数据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联合中国科学院、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所属40余科研机构共同建设。截止2021年年底,国家基础数据中心累计发展基础科学数据资源总量达2.3PB,数据记录近10亿条,中国评价核数据库(CENDL-3.2)、世界山茶属植物品种数据库、中国活体人脑成像共享数据库等已经成为领域内有影响力的数据资源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国家基础数据中心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基础学科数据资源体系,以及分布式科学数据资源统一管理、集成融合、分析挖掘和应用服务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有力支持了数据驱动的基础学科原始创新、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国际交流。 

  2018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2020年4月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工程院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联合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国科办基〔2020〕38号),均明确提出“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2021年1月,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印发《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国科发基〔2020〕46号),明确提出“加强实验材料、数据资源、技术方法、工具软件等方面的创新”;2021年12月,《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基础研究十条”)提出“加强各类科研资源的开放共享,发展数据驱动的科研新范式”。作为基础学科方面的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的“国家人”、“国家队”,国家基础数据中心心系服务基础研究“国家事”、肩扛服务基础研究“国家责”。为鼓励社会各界充分利用国家基础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和服务开展高水平学术研究、促进我国基础科学数据开放共享、释放数据核心价值,助力我国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特举办“首届国家基础学科公共科学数据中心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学术成果作品。 

  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学术成果应基于科学数据开展研究所得,获得时间为20196月以后,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基础数据中心,且成果中明确标注了数据源; 

  2)研究数据为汇交到国家基础数据中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据; 

  3)以国家基础数据中心为研究对象。 

  二、学术成果类型 

  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国家标准,以及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认定的其他成果形式,如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等。 

  三、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包括征集阶段、评选阶段和颁奖阶段。 

  (一)征集阶段 

  2022年1-10月,参评作品提交。 

  (二)评选阶段 

  2022年11月,国家基础数据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国家基础学科公共科学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 

  2022年12月,国家基础数据中心组织答辩评审,评审结果在“国家基础学科公共科学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颁奖阶段 

  20231月,国家基础数据中心组织颁奖,邀请获奖团队做专题交流和成果展示。 

  四、奖项设置 

  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  

  1)一等奖1名,5000元/名; 

  2)二等奖3名,3000元/名; 

  3)三等奖6名,1000元/名; 

  4)优秀奖若干名,奖励证书。 

  备注:以上奖金金额为税前。 

  五、参选方式 

  在评选通知页面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作品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请以“优秀学术成果参评作品-成果名称”命名。 

  六、联系方式 

  评选作品报名邮箱:nbsdc@cnic.cn 

  联系人: 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13784010-58813826 

 
附件下载:
·附件1-“首届国家基础学科公共科学数据中心优秀学术成果评选”报名表.docx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285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