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  
第 73 期
(2016-10-18)
 
驻中科院纪检组召开第一纪检室联系分院纪检监察工作交流研讨会
文章来源: 中央纪委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组 发布时间: 2016-10-1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央纪委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组于927日在长春召开第一纪检室联系分院纪检监察工作交流研讨会。中央纪委驻中科院纪检组组长、院党组成员李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第一纪检室联系的沈阳、长春、上海、南京、广州五个分院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委书记、副书记,驻院纪检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五个分院纪检组和合肥研究院、中国科大纪委分别汇报了本单位及系统单位“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科院党组“12项要求”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 

  李志刚明确要求,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组织开展任职廉政、提醒和诫勉谈话工作暂行办法》,认真梳理、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研判,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切实做到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维护中科院整片“森林”的健康。 

交流研讨会现场

© 1996 - 中国科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2857号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2号 邮编:1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