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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科学的科研成果鉴定及其论文质量评价体系
发布时间:2011-10-30 文章来源:陈翔 【字号:      】
看了一些别的作者的投稿,心中对中科院的尊敬又多了一分,虽然这些作者几乎都是中科院旗下的教职工,学生,但并没有使这次征文活动成为歌功颂德一样的表彰大会,很多人都为了中科院未来更好的发展建言献计,或建议,或批判,或褒扬。这也许就是国家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学术机构的魅力体现吧。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在校本科生(非中科院),现在就以一名关心关注中国科学院的学生的身份说说的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吧。由于毕竟是学生,社会阅历有限,难免有不妥之处,望不足之处加以斧正。

建议:建立科学的科研成果鉴定及其论文质量评价体系。

个人觉得目前科研和论文管理的模式太过于偏重定量化。每个科研人员,导师,包括研究生,每年都有论文数目指标,我相信在这些论文中为了应付科研指标的不少,导师忙于应付指标,并且平时还有很多其它科研任务,对研究生的教育和培养也大打折扣,甚至催生了一些论文造假的现象,在人民心目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平均起来,一篇真正高质量的论文,都是要经过很多的实验,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才能完成的。我喜欢这次征文的主题:国家的科学院,人民的科学家。所以与其说一年发表几篇甚至十几篇的没有什么创新的SCI论文,倒不如几年发表一篇有质量有创新的论文或是做出一项推动国家科技进步或是解决人们生活中的某种问题的项目。我想,这才是国家的科学院,人民的科学家。

科研成果鉴定及其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存在的具体问题:

第一、量化考评论文或科研成果的字数和数量,导致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而科研的本质在于其科研成果的水平和质量。

第二、科研评价体系中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的评价标准区分度不够,评价标准不合理。导致一些耗时时间长且见效慢的基础研究项目或是农业科研受阻。

第三、一方面:在应用科研方面,有很多真正有价值的论文,人们是不愿意拿出来发表并无偿地让全社会共享的,而拿出来发表的很多都是价值并不高的论文。另一方面:也有一些技术完全革新的科研成果每年可为国家节约大量建设资金,但是会导致领域内某些权威专家名望地位下降甚至饭碗都会丢掉,由于利益关系几十年来却一直未得到权威认定和推广。

第四、文献计量方法不完善,且存在问题,导致成果出版或发表后通常要等若干年才能显现其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

第五、评价机构的圈子太小,容易形成自己人评价自己人,公正性不够。

具体措施:

针对第一个问题:

(1)延长论文发表周期:根据具体情况设为0.5年-2年一篇。在职称评审、岗位考评中,推行论文“代表作”制。依据学术质量和水平加权评判科研人员的学术贡献。

计算方法如下:规定分数(百分制)最高的三篇为其代表作。学术贡献值=(代表作1分数*代表作1分数)/100+(代表作2分数*代表作2分数)*0.8/100+(代表作3分数*代表作3分数)*0.6/100+(非代表作1分数*非代表作1分数)*0.3/100+(非代表作2分数*非代表作2分数)*0.3/100+……以此类推。按照此种学术贡献的计算方法,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比低质量论文在学术贡献值的增加上要大很多,因此对论文质量的提高促进很大。

(2)实行科研论文质量严格打分制度。应用科研的分数评价标准为:社会效益(即对国家科技进步和人民的贡献度),权重:0.26。 经济效益(即应用前景)权重:0.30。学术效益(即文献计量),权重:0.12 。在现有技术上的创新度,权重:0.20。技术的规模和复杂度,权重:0.12。所有评审论文分数均值控制在60分为宜,且50分-70分之间的论文应占80%

(3)对于有科研余力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如每两年举行一次学术贡献奖,计算每个科研人员两年内新增的学术贡献值。有科研余力的可以争取此荣誉。

(4)对于论文质量不合格者。实行惩罚制度。低于50分者视为不合格,实行相应的降级,减薪等惩罚。

针对第二个问题:

不同研究类型,不同学科中的科学成果是无法比较的,所以应建立不同的评价标准。在同一学科领域内,建立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种科研评价体系。而不同学科,根据学科的特色设置相应的评价标准。而这些评价标准应采用有影响力的征集方式向社会大众和社会同行业专家广泛征集,取大众的智慧,防止内部由于利益的驱动而设立不科学的评价标准。

针对第三个问题:

对于前一种情况,那些价值高的先进技术,可以先申报发明专利,再进行论文发表。对于后一种情况,可增设技术成果转化效率和社会反应及用户评价度,将评议,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

针对第四个问题:

对于文献计量的滞后性,可以根据第1个问题解决方法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创新度进行预估,并将预估前景较好的论文或成果加以重视。

针对第五个问题:

完善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加强评估人才的培养和评估机构的建设。在评估机构评审论文时,所有论文采取匿名方式,作者与评审人员不得接触。建立健全评价监督机制,如建立项目评审问责制,对评审程序及结果予以公示,对出现问题的成果评价要及时公布。如对评审结果有很大异议,可有一次申述机会,并根据申述理由进行重新鉴定。为避免申述现象过于严重,可限定科研人员一生中的申述次数最多为8-5次。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并加强信用管理,将信用考核作为能否连续承担科研项目的重要依据。对评价过程中的作弊行为要有明确的惩戒措施。惩治科研不端行为一定要制度化、法制化。

中科院60年来的成果有目共睹,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尽一份力,为中科院更加完善的制度,更加科学民主和谐的学术氛围,和灿烂辉煌的未来出一份力,献一份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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